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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管理办事指南

  发布:2009-04-09 浏览:2884  

  一、协助办理商标注册

  1、注册商标种类: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2、商标注册申请人: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等。

  3、商标注册申请:是根据当事人自愿注册原则,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需要在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单位,依照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供《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有关文件,并缴纳一定规费。这一程序叫做商标注册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是获准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条件:提供商标代理人委托书、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商标设计黑白墨稿,同时按规定缴纳规费等。

  4、协助办理注册商标时效:县工商局协助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在申请人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可申请办理完毕。

  二、加大地产品商标保护,积极查办商标违法案件

  1、积极协助申请人办理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于都特色品牌。积极受理和推荐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工作。

  2、加大注册商标保护力度,积极查办各种冒充注册商标、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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