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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2009-08-19 浏览:886  

南康市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

公交车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快速健康发展,使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得到充分体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充分体现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为宗旨,扎实做好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为建设和谐平安南康创造良好的城市公共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永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曾 勇 市政府副市长

    吴 健 市政府市长助理、财政局局长

成 员:黄孝斌 市委办副主任、机要局局长

    刘显华 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刘春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立伟 市交通局局长

    罗 芸 市民政局局长

  刘述洗 市广电局局长

    黄 光 市物价局局长

    陈伟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幸泽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世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

    曹伍生 市交通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

    刘顺源 市公共交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张立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伍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措施

1、办理《公交车免费乘车证》。我市70岁以上老年人采取持证免费乘坐我市范围内所有公交车(含115线的赣州公交企业公交车辆),凡户籍在我市的70岁以上居民均可凭有效身份证到市公交公司(市交通局二楼)办理《公交车免费乘车证》。首次办证时间自200971起,之后在工作时间实行随到随办。《公交车免费乘车证》有效期三年,经物价部门审批后,市公交公司收取一定的办证工本费。

2、《公交车免费乘车证》适应范围为我市范围内各公交企业的公交车。南康至赣州公交线路(即115线)所有公交车,对持有《公交车免费乘车证》的南康市居民和持有赣州市老年人IC卡的赣州市居民均可享受免费乘坐。

3、对持有《公交车免费乘车证》的老人办理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市公交公司在为70岁以上老人办理《公交车免费乘车证》的同时,为每位老人办理一份乘车意外伤害保险,保额最高为3万元,每人每年保费20元由市财政承担。

4、对我市公交企业实施财政补贴。市财政按每辆公交车每年补助2000元的标准对我市公交企业实行财政补贴。有关财政补贴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共同制定。

5、举行一次启动仪式。待第一批《公交车免费乘车证》办理完毕后,市政府将组织举行一次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启动仪式,进一步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策规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要掌握辖区内70岁以上老人的基本情况,将市政府制定的免费乘车政策及时传达给老人及其家属,通过宣传,引导和帮助70岁以上老人到市公交公司办理免费乘车证。

2、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单位、各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调合作,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3、注重效率,提高服务。市公交公司在办理免费乘车证、乘车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时,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让70岁以上老人能在简便快速、服务热情的环境下办好各种手续。各公交企业要严格执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策,杜绝拒载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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