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首 页 走进南康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南康概况 透视政府 政务文库 政策法规 招商引资 南康人物 行政区划 视频要闻

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2009-08-20 浏览:542  

康府办发〔2009〕6号

南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三日

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赣州市有关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强化基层、分类指导、务求实效的方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市委、市政府“一个主题,九个重点”工作落实,实现南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1、以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坚持分类指导,自上而下,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部分市直部门管理的行业协会,实现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给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障碍、干扰企业发展和影响政府公信力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不真实、不彻底等问题,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2、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回头看”,进一步解决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建立健全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继续贯彻执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

3、以规范党委系统行为为重点,配合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以及人民团体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全面清理、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配合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清理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推动有关机关改进工作作风,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纠风办

4、以“绿色通道”建设和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撤站名录和时间表;建立电子测速明示制度,纠正以罚款为目的的隐蔽测速问题;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纠正趋利执法、执法不公、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交管大队、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

5、以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今年民主评议活动的对象重点是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由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政府纠风办要加大督促指导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着力整治索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的评议评价办法,搞好群众满意度意问卷测评,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在市电视台开辟“政风聚焦”和“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扩大群众的参与,加强社会监督,扎实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各有关主管部门

6、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下大力气治理教育乱收费。要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和自立收费项目;要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落实责任制,纠正乱办班、乱补课和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各种以教谋私、变相乱收费行为;要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充分发挥市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管理作用,规范学校的财务工作;要加大社会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力度,对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违规出台收费项目,向学校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各种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以全面实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落实医院院长责任制,推行医院院务公开,规范医疗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按照《2009年度南康市国有医疗单位药品限价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康药招字〔2008〕1号)文件要求,做好药品采购工作,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医疗卫生系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其它专项治理工作。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继续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的监管;认真治理电信行业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垃圾短信和信息扰民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人劳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电讯公司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实现赶超式发展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专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纠风办要抓好各项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纪查处不正之风案件。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特别是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有力抓手,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线索必深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坚决查处,并公开曝光。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切实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市政府纠风办要牵头联合各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整改到位,对于影响重大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也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促进本乡(镇、街道)、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大防范力度,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密切结合实际,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热点推荐
本地新闻
政务动态
通知公告
   

 

 

 

 

我要报警 Copyright 2000-2008 nkjx.gov.cn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