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规范全市家具产业用地坚决制止乱搭乱建行为通告
| 发布:2009-08-28 浏览:2265 | ||
南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全市家具产业用地坚决制止
乱搭乱建行为的通告
为促进我市家具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全面规范全市家具企业用地行为,依法坚决制止乱搭乱建家具厂房现象,根据我市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9年7月1日以后,在我市范围内新办家具企业的,原则上要按家具产业发展规划集中到市家具产业园或返乡农民工家具创业园建设;在其他区域特别是占用耕地已经建成和正在施工搭建的家具厂应立即停止建设,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并由市国土部门依法责成其复耕;对不听劝阻,仍然强行施工和搭建的,予以强制拆除。
二、对2009年6月30日以前已建成的家具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优惠政策给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程序
1、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家具企业,家具企业主需提供相关的证明和报批材料,向属地国土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工业园或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管理机构负责先行审核汇总后,到市国土局申办报建和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2、规划建设部门、国土所经实地勘察,对符合条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予以受理,发放《南康市临时用地审批表》。
3、家具企业主应如实填报《南康市临时用地审批表》。国土所在实地勘察时应认真核对其用地四至界址,如实测绘出用地位置图并签署意见。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同意,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或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控制使用土地的,还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城市规划建设部门签署意见)。
4、家具业主将《南康市临时用地审批表》和需提供其他部门批准文件,并附具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和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协议书、补偿款收据或其他补偿到位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承诺书,提交国土部门统一汇总后,分期分批呈报市政府审批。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确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按照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科学制定支持家具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促进企业依法用地、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制度设置在先、宣传教育在先、规范管理在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用地行为,促进我市家具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