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卫视《天气预报》南康栏目版面广告使用权公开招标的公告
| 发布:2009-12-18 浏览:838 | ||
关于江西卫视《天气预报》南康栏目版面
广告使用权公开招标的公告
江西卫视《天气预报》节目是收视率较高的节目之一,每天首播时间为18:50,其中,该节目南康栏目版面播出时间长约5秒,每天播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康栏目版面2010年广告使用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09年12月24日上午10:00止,有意向参与招标的企业请到南康市政府办秘书科登记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加盖公司印章)。
二、招标条件和要求
1、2010年江西卫视《天气预报》南康栏目版面广告使用费不低于10万元,中标业主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款的50%,剩余部分在中标后1个月内支付。中标业主广告使用权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采取暗标形式出让江西卫视《天气预报》南康栏目版面广告使用权。参加招标的业主在报名时一并将本企业招标金额书面打印后用信封密封,信封封口处加盖本企业印章,书面内容统一表述为“本企业承诺2010年江西卫视《天气预报》南康栏目版广告使用费为 元,承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中标后1个月内支付”的内容,承诺书须盖企业印章,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放弃参加招标活动。
3、市政府办于2009年12月24日上午10:00组织所有参与招标的业主进行公开评标,价款最高者为中标业主,中标后当场签订书面合同。不参加评标会的业主视为放弃参加招标活动。
三、其他事项
1、我市须交纳2010年江西卫视《天气预报》南康栏目宣传费用为30万元,如招标后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负担,如招标后超过部分资金全部缴入市财政。
2、有不明之处,请与市政府办联系,联系电话:0797--6612152。
特此公告
南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