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化石油气价格调整的公告
| 发布:2010-01-12 浏览:719 | ||
公 告 由于北方雨雪天气导致北方液化石油气南运困难,加上近期南方天气寒冷,用户用气量增加,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提高较大。目前,周边县(市)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都已作调整(赣州市城区到户价格为105元/瓶,上犹县107元/瓶,崇义县108元/瓶,大余县105元/瓶,信丰县105元/瓶)。根据赣州市物价局关于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从1月13日起,我市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到户价格由99元/瓶调整为105元/瓶。 特此公告 南 康 市 物 价 局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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