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油料(花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 发布:2010-07-30 浏览:667 | ||
康府办字〔2010〕34号
关于2010年油料(花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实 施 方 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精神,积极配合和实施农业部“振兴油料作物生产计划”,充分调动农民油料作物种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加我市植物食用油的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推进全市油料(花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坚持立足资源,优化区域布局,大力扩大花生种植面积;加强科技创新,主攻单产,努力提高食用植物油供给率;改善品质,促进加工,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推进油料产业化经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产机械化,提高油料综合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花生播种面积8万亩,比上年增加0.3万亩;单产212公斤,比上年增加9公斤;认真实施国家农业部花生高产创建项目,在三江乡、龙岭镇相邻区域建立花生万亩高产示范片,单产达到300公斤以上。
三、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市油料(花生)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农工部、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科技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农机局、气象局、质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在4月15日前分别报市委农工部产业科和市农业局。
2.优化布局,示范推动。以优质化、无公害化和增产增收为目标,全面推进油料(花生)产业发展。一是抓好技术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市乡两级农技员、花生种植大户、示范片农户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种植花生水平。二是优化布局。在种植区域上,重点放在中、南部乡(镇、街道),面积占全市花生种植总面积的80%以上。三是抓好花生高产创建活动。由市农业局牵头,在三江乡、龙岭镇相邻区域建立花生万亩高产示范片。中南片各乡(镇、街道)要抓好一个连片3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点。
3、.推广良种,提高品质。全面推广优质高产翻秋花生良种,重点推广汕油523、粤油7号、粤油256、仲恺花1号等翻秋花生良种,良种推广率达100%。
4.推广技术,普及高产。本着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本增效,高产优质的原则,大力推广轻型节本增效栽培技术,推广精选良种,精细整地,改稀植为合理密植,改少施肥为合理施肥,改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的“两精、三改”栽培技术。一是推行水旱轮作,即“花生—水稻”耕作模式。二是推广垄栽或高畦种植,增加土层厚度,提高花生座果率。三是合理密植,每亩播种1.6-1.8万蔸。每亩用种量25斤-30斤花生果。四是加强田管,主要是齐苗后进行一次清棵蹲苗,播种后进行芽前除草,清沟排水,及时防治病虫害。五是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花生封行后落针时,喷施多效唑控制花生徒长。
5.搞好服务,加强指导。一是充分发挥市、乡两级农技人员在油料花生产业发展中的指导作用,努力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市乡两级农技人员根据农事季节及时下到村组,对农户进行田间指导。三是搞好技术咨询。农技人员在圩日到农资经营店座诊开展好技术咨询,搞好病虫害防治。
6.整合资源,提升水平。要充分发挥和整合科技入户工程、种子工程、测土配方施肥、沃土工程、土壤有机质提升、植保工程等项目作用,加快优良品种、高产栽培技术、轻型栽培技术、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农业机械化的推广步伐,提高技术普及率、科技贡献率和生产效率。
7.创新机制,促进产业。在保证人们的食用油源基础上,积极扶持食用油脂的开发、加工,强化科研、推广、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花生产业化基地化建设。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抓好花生产品的开发,使我市花生产业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
8.政策扶持,加大投入。以我市被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列为全国产油大县(市)为契机,积极鼓励花生油脂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做品牌。凡是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花生专业村年内组建成立达到50户的花生专业合作社给予1万元资金扶助;对花生专业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扶持;对花生深加工企业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开发新产品的,将给予额度在1万元以内的贴息补助。花生高产创建活动由市农业局组织实施,高产创建示范点由市农业局从“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中花生高产创建项目经费给予扶持。鼓励和扶持花生种植专业户参加全省花生高产擂台竞赛,对获奖的参赛农户给予实物奖励。
9.将花生产业列为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目标考评内容。年终考评时,对发展成效突出,排位前三名的乡(镇、街道),给予全市通报表彰和奖励。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