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
| 发布:2008-04-16 浏览:3099 | ||
[严格用地计划,依法审报批土地] 2003年,调整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几年来,南康市加大工业和城市建设力度,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城乡面貌日新月异。1996年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此,今年初市局主动将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将原来市区2010年用地规模754公顷,调整为2500公顷,增加城镇用地规模1746公顷;工业园用地从原来的252.6公顷,调整为1333公顷。经过此次调整极大地满足了全市城市建设及工业用地的需要。
依法审报批各类建设用地。一年来,全市共依法审报批单位、个私企业建设用地90宗,面积340.31亩;个人建设用地2130户,面积348.07亩,其中耕地130.13亩。为配合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共上报省政府6个批次用地,总面积1544.58亩,其中耕地601.44亩。加强对每一宗地的审查踏看制度,尤其是对个人占非耕地建房,采取“三堂会审”的审查踏看规定,即由用地科、执法监察大队、土管所三方到场,杜绝了谎报地类、弄虚作假的现象。
[基本农田保护]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经省级核定为41.88万亩,保护率为85.72%。近几年非农建设占用了部分耕地,2002年实施耕地开垦,保证了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2003年,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个不准”。同时,适当调整基本农田的图件、地块,对保护区的界限和标牌全面进行了界定和刷新,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图纸、数量、资料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使图、数、地块三者相符。
[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开发整理未利用土地和复垦整治闲散地、废弃地。同时,采取严格的措施,努力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和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城市主要抓好旧城改造,在农村,主要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对农田、水域、道路和居民点进行综合治理,使未利用土地变为可利用土地,使低产地变为中高产地,使闲散地变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年底,局争取两个国家级耕地整理项目,即三江乡6500亩和坪市乡5000亩,已完成立项、选址和申报工作。为确保全市实现耕地动态平衡,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为耕地总量不减少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征地和供地监管]
[加强土地市场管理] 2003年3月以来,市局严格按中央和省、地(市)对“全国土地市场和园区建设清理整顿”的要求,成立相关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撤销了“中心工业园”和“龙岭工业园”,统一设立“南康市工业园”。对2001年5月至2002年7月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做到了查出一宗,说明了一宗;对2002年7月之后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查清查实,为市政府按规定处理好提供了真实的情况,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自查自纠的要求该停办的停办、该收回的收回、该处分的处分。对2003年8月以来的出让情况做到查清查实,资料备齐完善。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2003年7月份,市政府颁发了《南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市政府1号令)。明确规定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标准,在2003年上半年,市局投资25万元建设了全市唯一规范和标准的土地交易拍卖中心,并于
[地籍业务管理] 一年来共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1635本,面积2192.67亩,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314宗,面积212.52亩。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69宗,面积421.03亩,抵押贷款金额2030万元。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2703本,面积454.01亩。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完成了全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完成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逐步建立和完善地籍信息系统;年初,局投资15万元,按省“三级”档案管理标准建立了资料档案室,5月以前完成了资料档案室的搬迁和地籍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土地执法监察]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土地执法,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信访工作制度。充实和完善市、乡、村三级土地监察队伍,并组织力量,重点清理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乱搭乱建和违法用地行为。一年来,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用地706宗,占地面积91.8亩,耕地17.25亩,其中企事业单位3宗,占地2.55亩,个人703宗,占地89.25亩。协助司法机关对59宗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执行,面积5.25亩。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同时,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答和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土地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共接待群众来访41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8 件,调解处理土地纠纷13起,信访结案率达100%,基本杜绝了群体和越级上访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