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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公告

来源:南康区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9-27 11:47:36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构建常治长效机制,深入推动“行业清源”,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的线索和意见建议,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202011日以来全区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整治范围(详见附件6)。对上述时间外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若在专项整治期间有投诉或举报的,所涉项目立即纳入整治范围,不受时间限制。

二、整治重点

对整治范围内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倒查,重点排查“五类对象”:

(一)招标人

1.是否存在必须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等情况;

2.是否依法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3.是否在编制招标文件中“量身定做”,违规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4.是否存在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或要求投标人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5.是否存在超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拒收保函(含电子保函),或者不按规定收取或退还保证金等行为;

6.是否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7.是否存在指定或授意中标人将部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特定企业的行为;

8.是否借EPC模式招标之名实施虚假招标或变相实施虚假招标;

9.是否存在明知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既不处理、又不报告的行为。

(二)投标人(中标人)

1.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2.是否存在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

3.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竞标行为;

4.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问题;

5.是否存在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胁迫中标人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

6.是否存在中标后将工程或部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7.是否存在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8.在中标工程中是否存在被国家公职人员打招呼揽工程、供材料、强行服务等情形;

9.“招投标串通投标犯罪预警打击平台系统”是否显示异常。

(三)评标专家

1.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单位证明等)申报评标专家资格的情况;

2.是否存在私下接触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勾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3.是否存在索要高额评标费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不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知情不报等问题;

5.是否存在不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泄露评标有关情况的问题;

6.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情况。

(四)招标代理机构

1.是否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评标专家串通操纵招标,泄露应当保密事项的行为;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办理招投标业务,不按要求公示中标人资质、建造师(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投标业绩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3.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记信息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单位和人员未进行信息登记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等问题;

4.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范围代理、安排非本机构人员参与招标代理工作等问题。

(五)监管部门

1.是否存在对招标文件中“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规情况视而不见,对应当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认真处理等失职渎职情况;

2.是否严格履行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监管职责,落实“一标一评”制度;

3.是否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在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处理投诉等;

4.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举报电话0797-6642565

电子邮箱举报nkqjsjjgk@163.com

信件或直接举报:赣州市南康区住建局招投标中心(南康区蓉江街办金赣中大道100号 办公大楼一楼)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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