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工作工作员、机关工勤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可以给予记功奖励。经各单位申报、区人社局审核,并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意见,我区曹人盛等72位同志在2020-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符合记功条件,拟作为申报记功奖励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如对奖励对象有不同意见,可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1日
公示电话:0797-6608506
赣州市南康区2020-2023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情况汇总表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