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忠华同志申报记功奖励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工作工作员、机关工勤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可以给予记功奖励。经单位申报、区人社局审核,并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意见,我区防灾减灾中心主任曹忠华同志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等次,拟作为申报记功奖励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如对奖励对象有不同意见,可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11月9日
举报电话:0797-6608506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 时间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曹忠华 |
男 |
1977年05月 |
1996年8月 |
南康区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