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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忠华同志申报记功奖励的公示

来源:南康区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1-03 15:50:36

关于曹忠华同志申报记功奖励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工作工作员、机关工勤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可以给予记功奖励。单位申报、区人社局审核并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意见,我区防灾减灾中心主任曹忠华同志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等次,作为申报记功奖励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如对奖励对象有不同意见,可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113119

举报电话:0797-6608506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3


附件: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曹忠华

197705

19968

南康区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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