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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康区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专项整治告知书

来源:区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8-01 10:19:39

为促进我区公租房规范化管理,加大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深入开展公租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将持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长期闲置和申请过程中等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公租房小区:和谐园小区、迎宾苑小区、梦想花园小区(二期)、龙岭幸福小区(A、C区)。

二、整治重点

1.以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获得住房保障(实物或货币);

2.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

3.擅自改变公租房用途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5.财产、收入、车辆、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6.物业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承租对象私自出借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7.平台网站、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发布公租房租赁信息的;

8.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行为的;

9.其他违反公租房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形。

如存在上述问题的请主动到我中心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或提供线索。举报电话:0797—6795390(住房保障服务股)。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七号楼6楼住房保障服务股。

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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