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3号
关于废止《赣州市南康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项目林地流转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废止《赣州市南康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项目林地流转方案》(〔2024〕45号)。
2025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33号
关于废止《赣州市南康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项目林地流转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废止《赣州市南康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项目林地流转方案》(〔2024〕45号)。
2025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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