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补助等扶贫项目的通知
康扶开字〔2020〕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对“雨露计划”补助等扶贫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的资金计划由709.5万元变更为789.6万元。
2.“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贴息项目的资金计划由1780万元变更为1699.9万元。
3.新增下达1个2020年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资金52.1769万元,详见康扶开字〔2020〕12号附件:南康区2020年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新增项目计划表.xls)。
赣州市南康区扶贫和移民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