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坪市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优质稻基地等扶贫项目的通知
康扶开字〔2020〕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对坪市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优质稻基地等扶贫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坪市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优质稻基地项目的建设内容由“建设优质稻基地1450亩”变更为“建设优质稻基地1370亩”,资金计划由116万元变更为109.6万元。
2.坪市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特色产业基地项目的资金计划由106.07万元变更为120万元。
3.2020年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奖补项目的资金计划由7500万元变更为7352万元。
4.2020年贫困户土地流转奖补项目的资金计划由480万元变更为620万元。
5.隆木乡境内贫困户发展肉牛产业专项奖补项目的资金计划由84.85万元变更为89.85万元。
6.新村村贫困户特色养殖专项奖补项目的资金计划由10万元变更为13万元。
康扶开字〔2020〕18号附件: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调整表.xls
赣州市南康区扶贫和移民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8日
公示单位:南康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6605153,12317
电子邮箱:gznkfpbjck@163.com
通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区党政大楼14楼14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