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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南康区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5-10 18:59:00

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若干措施的解读

区金融服务中心

根据区政府要求,由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修改完善原区政府办《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的实施意见》(康府办〔2020〕33号)文件,现形成《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1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动江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字〔2021〕58号)。目前,市政府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处于过会阶段。为适应省市推进企业上市政策变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推我区实现家居产业5000亿元产值目标,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努力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工作格局,推动我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全面突破,经学习借鉴赣州经开区已出台上市政策(兄弟县市政策对比情况见附件1),结合实际,形成我区《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为推动上市“映山红行动”工作,在做强、培育、股改、上市各阶段取得成效,根据省、市政府推动企业上市的若干措施文件,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起草,征求了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等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征求意见情况见附件2),对《若干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23日三届区政府第八次区长办公会上讨论并原则通过该文稿,根据会议精神我中心已对《若干措施》相关细节再次修改完善。

三、文稿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若干措施》分为目标任务、建立协调服务机制、强化政策激励措施及其他事项四部分。重点从支持企业入库培育、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企业在境内上市、支持企业境外上市、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支持企业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新四版)挂牌、鼓励域外挂牌上市企业迁入我区、鼓励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八个方面提出具体奖励办法,内容涵盖后备企业分层培育、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多渠道上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内容。

参照周边县市已出政策,结合南康实际,对出台的区级配套政策进行了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拟加大对上市挂牌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

1.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对在新三板市场首次拟挂牌的企业,在执行省、市相关奖励的基础上,由区财政给予企业最高由原政策的10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奖励。(见《若干措施》第三条第五款)

2.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在境内上市,对新增在上交所、深交所及北交所上市的区内企业,在执行省、市相关奖励的基础上,由区财政给予企业最高由原政策的4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奖励。(见《若干措施》第三条第三款)

3.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境外上市,对新增在美国纽交所、香港联交所、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发行上市的区内企业,在执行省、市相关奖励的基础上,由区财政给予企业最高由原政策的2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奖励。(见《若干措施》第三条第四款)

(二)拟修改完善原政策,增强政策操作性。

1.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变化拟调整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及副组长。(见《若干措施》第二条第一款)

2.拟新增支持企业入库培育激励措施。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入库积极性,对纳入“省、市、区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的企业享受“三优先”政策“三优先”:一是区属、驻区各银行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优先享受“财园信贷通”、“家具信贷通”等政策;二是区产业引导基金、政府控股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等,优先支持并积极跟投;三是优先参加企业路演及培训活动,利用中国证监会挂点帮扶优势,邀请业务专家辅导。)、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新增支持辖区内纳入省重点上市企业库的企业通过融资租赁采购、升级生产设备,上述企业与我区家具企业同等享受融资租赁设备贴息政策)、引进股权投资奖励、提供股权质押融资服务等3条措施。(见《若干措施》第三条第一款第1、2、3点

3.拟新增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激励措施。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股改成本,新增企业进行增资扩股、利润分配、股权转让等过程中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即征即补等措施。(见《若干措施》第三条第二款第1点

4.拟新增鼓励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激励措施。对实现A+H股成功上市的企业,所募集资金50%及以上投入我区的,由受益财政按实际投放募资金额的2‰奖励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内年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见《若干措施》第三条第八款第3点

5.细化境内企业上市政策兑现条件。为进一步引导我区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做强实业、带动产能及加强管理,对企业在境内首发上市,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在赣州南康区有募投项目的,给予相应上市奖励。(见《若干措施》第三条第三、四款)

6.细化域外挂牌上市企业迁入我区条件。为支持引进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上市挂牌企业,并做好引进和并购上市公司的风险防范,强调切实加强尽职调查和风险甄别,严格限制过剩产能行业上市公司迁入我区。(见《若干措施》第三条第七款第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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