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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康区龙回出口家具产业园建设方案》解读

《南康区龙回出口家具产业园建设方案》解读

来源:南康区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0-17 19:19:00

南康区龙回出口家具产业园建设方案

起草说明

区商务局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实现“冲刺5000亿、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家居制造之都”目标,拟以龙回半岭家具集聚区为平台规划建设南康区龙回出口家具产业园,引进一批出口型家具生产企业及其他外贸出口企业,打造我区家具外贸发展转型升级示范型、专业型园区参照《南康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入园工作方案》(康府办字〔2021〕48号),我局牵头起草了《南康区龙回出口家具产业园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文稿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8月22日,我局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发至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情况详见附件1。

8月26日,我局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后,呈报分管区领导审核,并根据分管区领导意见对《方案》修改完善。

9月18日,晓芳副区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文稿征求意见会,我局根据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区城发集团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对《方案》再次修改完善。

9月27日,区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并原则同意该文稿,要求进一步明确园区区域位置和面积,调整租金计征标准和方式以有利于实际操作。我局根据会议精神商请区工投公司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明确了园区位置及面积、入驻租金确定、建设培育周期等,增加了附件4园区位置图,并将修改后的文稿向成胜常委、晓芳副区长两位分管领导作了汇报。10月26日,两位分管领导对租金优惠政策再次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最终定稿。

三、文稿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入园原则、入园条件、入园步骤、政策措施、工作要求6个部分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入驻申请表、联审评分标准、园区位置图4个附件。

1.工作目标。力争2022年底前,引进入园家具出口企业20家以上,使用标准厂房面积约35万平方米;企业投产后,实现家具出口3亿美元以上,纳税超3500万元。

2.入园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稳步推进、企业自愿”的原则。

3.入园条件。拟入驻企业办理了外贸备案登记或其主要投资股东有出口实绩,入驻后年出口额能达到500万美元以上。

4.入园步骤。南康本地企业通过企业申报-入企调查-联审评分-公开公示-企业选房-安排入园等步骤,招商引资企业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招商考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后办理入园。

5.政策措施。一是实施租金优惠,二是推动租售并举,三是完善园区配套,四是加强人才招引,五是强化消防管控,六是建立培育机制,七是实行政策激励。相关政策详见附件2。

6.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商务局。二是强化宣传发动。三是强化管理服务。

7.相关附件。附件1是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2是入驻申请表,附件3是联审评分标准,附件4是园区位置图,主要从外贸出口、企业规模、社会贡献、创新能力、企业诚信、产品质量、品牌建设、消防安全8个指标进行评分。

    附件:1.征求意见情况表

2.入园企业享受政策一览表


附件1

征求意见情况表

序号

部门单位

主要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1

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

1.入园步骤中“南康本土企业申报”,建议到南康经开区管委会进行申报;
2.政策措施中第六项“建立培育机制”牵头单位建议为南康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建议为区工信局、区统计局、 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区商务局;
3.工作要求中第(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因该项工作主要涉及出口企业和园区管理,建议办公室设在南康经开区管委会或区商务局;
4.附件1中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南康经开区管委会或区商务局主要领导兼任。

部分采纳

2

南康经开区管委会

1.P3第三条第(一)款“南康本地企业”两个条件合并建议修改为:“办理了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且上一年度出口额达100万元的家具外贸企业。”
2.P3第三条第(二)款“招商引资企业”第5点“南康籍在外杰出乡贤创办的返乡投资出口企业;”建议修改为:“南康籍在外杰出乡贤创办、上一年度出口额达200万元的出口企业返乡投资。”
3.P5第五条第(一)款“实施租金优惠”,建议修改为:“以5年为一个培育发展周期,根据企业年度外贸出口额,分三档给予企业厂房租金价格优惠,即:2022年至2026年,年外贸出口额达500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厂房租金为6元/㎡•月;年外贸出口额达5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厂房租金为5元/㎡•月;年外贸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厂房租金为4元/㎡•月。物业管理费参照我区工业园区现行标准按0.59元/㎡•月收取。培育期(5年)满后,经营优良的入驻企业享有优先续租权,续租期5年,租金涨幅不超过最高标准(5元/㎡ •月)的50%。”
4.P6第五条第(七)款第1点,建议修改为“为减轻入驻企业的物流成本,自企业入园后至物流分拨中心建成前,企业当年外贸出口额达500万美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厂房面积奖励物流补贴1元/㎡•月。”

部分采纳

3

区城发集团

1.针对“五、政策措施”的“(一)实施租金优惠”,建议实行收租与补贴两条线。入驻企业按租金标准先缴租金,待相关部门对入驻企业考核验收后由财政给予相关标准的租金补贴。
2.针对“五、政策措施”的“(二)推动租售并举”中的“入驻企业可享受以成本价购买的优先权”,建议成本价改为出售价(市场价)。
3.针对“五、政策措施”中的“(三)完善园区配套”,建议牵头单位改为区工投公司。

部分采纳

4

区工投公司

1.针对第五大点第(一)条实施租金优惠及第(七)条实行政策激励的相关内容。鉴于,园区内系中化建(占比85%)与工投公司(占比15%)成立的项目公司(赣州市南康区众拓家具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拓公司)通过银行融资建设,因园区租金收入远远不足还本付息,众拓公司正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还款调整,若租金过低将影响标准厂房未来收益测算,对调整还款计划产生巨大阻力,存在金融爆雷风险,还极有可能导致金融机构对南康标准厂房市场失去信心。所以,我公司建议,由众拓公司按照园区内现有企业租赁条件“初始租金为10元/㎡/月,第三年起逐年上涨3%”,与招商入驻企业签订合同并收取租金,减免部分在相关部门对入园企业考核合格后,由招商单位按招商政策报区政府对企业给予补贴。
2.针对第五大点第(二)条推动租售并举相关内容。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公司建议,厂房按评估价格销售,相关部门对入园企业考核合格后,招商入驻企业按成本价支付,不足部分由招商单位报区政府给予补贴。
3.根据家具产业园标准厂房管理经验,我公司建议,在园区建设之前,先制定完善的入园企业管理机制,特别是严格清退不达标、不配合的企业,如:为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于缺乏基本商业诚信,累计拖欠租金超过3个月的企业,应当立即执行清退。

未采纳

5

区统计局

为吸引规模较大企业入园,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因出口企业都是正规纳税,建议评分标准中企业规模部分按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税收入为标准来打分(因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无明确依据来界定,企业也可能通过做资料来证明)。按应税收入2000万元以上计6分,5000万元以上计8分,1亿元以上计10分,省规企业计6分。

采纳

6

区市监局

附件3评分标准第7项“品牌建设”相关内容修改建议:
1.“对获得赣州市长质量奖的得3分”修改为:对获得赣州市长质量奖的得5分。理由:因为赣州市长质量奖是由市政府授予在全市范围内质量管理先进、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企业的一项荣誉。其评审标准非常高,具备突出权威性。
2.建议增加:对获得“江西绿色生态产品”认证的企业得3分。理由:“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由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打造,旨在推动江西将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升江西绿色生态产业整体竞争力和知名度。对南康家具产业向绿色生态转型发展具有导向意义。

采纳

7

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一、第三页末尾-第四页、第十一页的“省家具质检中心”更改为“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第八页的“省家具质检中心主任”更改为“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

采纳

备注:其他部门未反馈意见。


附件2

        入园企业享受政策一览表

序号

政策措施

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上企业

1

实施租金优惠

园区建设实行为期10年的培育发展期,自2022年10月至2032年12月31日,厂房租金第1年至第3年为4元/㎡·月,第4年至第6年为6元/㎡·月,第7年至第10年为7元/㎡·月。在培育发展期内,根据入园企业年度外贸出口额,给予企业厂房租金价格优惠,即:园区建设第1年至第3年(自然年度)为培育期,厂房租金均为4元/㎡·月;从第4个自然年度起,每年厂房租金以上一个年度海关或商务部门发布的企业外贸出口额计缴,达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厂房租金优惠1元/㎡·月,达2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厂房租金优惠2元/㎡·月,达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厂房租金优惠3元/㎡·月,未按合同约定入园条件完成出口额的企业一律按市场价收取租金;培育发展期(10年)满后,对经营优良的入驻企业,优先享有至少5年续租权,厂房租金不超过8元/㎡·月。物业管理费参照我区现行标准按0.59元/㎡·月收取。

2

推动租售并举

若入驻企业只租不买,标准厂房将以招拍挂方式向社会公开出售,并优先保证入驻企业的租赁权。

3

完善园区配套

1.投入运营一定规模的家具物流分拨中心,并对集聚区及周边地区的道路、食宿等配套设施进行完善提升。

2.优化城区、龙回镇至龙回出口家具产业园的班车线路,解决员工出行不便的问题。

3.在龙回镇辖区内规划建设中小学教育园区,解决园区员工子女上学问题。

4

加强人才招引

1.每年春秋两季定期为龙回出口家具产业园举办专场招聘会,解决入园企业的招工难问题。

2.不定期组织开展家具技能培训和外贸出口业务培训,解决入园企业的用工难问题。

5

强化消防管控

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指导入驻企业合理规划设置生产和办公区域。

6

建立培育机制

针对招商引资企业,将2022年至2024年设为项目入库培育期,入驻园区企业同等享受我区规模以上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投产后一年内,入驻企业须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按要求入库入规。

7

实行政策激励

1.对园区内企业通过赣州国际陆港至福州、深圳、厦门、广州、宁波、上海等沿海港口“三同”班列以及内贸班列、中欧班列等给予运费补助,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

2.对年自营出口达一定金额且实现正增长的外贸企业、当年新引进且出口达一定金额的外贸生产型企业,每年给予一次性兑现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省、市、区鼓励外贸出口的其他优惠政策,详见《关于印发<南康区应对疫情稳定外贸增长 政策措施>的通知》(康府办字〔2020〕11号 )。现行政策若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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