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的起草说明
区行政审批局
一、文稿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质量,促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73号),并结合我区实际,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起草了我区《南康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送审稿)。
二、文稿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73号),我局立即组织赴市局及其他县(市、区)学习,并牵头起草了《南康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2023年3月6日、3月23日发函至各单位征求意见,区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提出了意见,采纳了部分修改内容;其余单位均无意见,具体情况见附表1。
三、文稿主要内容
文稿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工作流程、组织实施等5个方面,其中:
1.工作目标:在审批标准不降低、审批事项不减少前提下,优化流程再造,强化政企联动,推进项目预审、并联审批,推动工业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
2.总体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4个审批事项,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企业向窗口申请联合验收,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专项验收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各部门现场向企业反馈竣工验收意见,实现项目竣工即可投入生产。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区工业园区范围内新建的重点工业项目。租赁厂房类重点工业项目参照执行。
4.工作流程:将项目审批服务分为土地供应、项目策划生成、项目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分别由区经开区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牵头,协助项目服务单位帮(代)办员,为企业项目审批提供全过程服务。
5.组织实施:成立南康区“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
四、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整个文稿沿用了市级框架,但申请联合验收条件、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行帮办代办等方面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优化,具体如下:
(一)申请联合验收条件,增加了“市政园林设施已按要求建成,并符合要求”。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南康区“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
(三)推行帮办代办,明确了由项目服务单位牵头,会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建立项目帮(代)办员制度,成立项目报建工作专班,定制报建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方案,为企业项目审批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