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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快收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解答来啦!

来源:南康区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7-29 11:37:23

一、职工到企业就业,企业为减轻用人负担,可以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都是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应当按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的权利,也是双方共同的强制性义务,双方均无权免除。

二、企业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会受到哪些处罚?

答:主要有以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因未依法缴纳社保,造成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2.《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对单位社保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核,发现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情况,应为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全部职工,进行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4条、86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3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3000元的罚款,同时拒不补缴或拒不接受检查的,将面临罚款,按照欠缴数额的13倍罚款。

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企业可以不为试用期间的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吗?

答:不可以。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试用期内的职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可能对单位造成的很明显的两种结果,加大企业用工风险。

1.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一旦职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就要付出巨大的工龄的经济补偿成本。

2.试用期内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因为未参加社会保险,将无法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这部分损失,将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承担职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和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等一系列的赔偿。

四、企业与员工即使签订书面《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协议》或达成口头放弃参保协议,企业就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吗?

答:不可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通过协议放弃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与员工即使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企业以社会保险补贴名义通过工资发放给职工,企业就可以不为职工参保了吗?

答:不可以。企业没有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而是给社保补贴是不合法的。为职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会被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在企业就业的职工如果不参保,将受哪些影响?

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如果企业未依法参保或不按规定缴费,将严重影响职工在年老、失业、因工受伤时的各项基本待遇。如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女职工在企业未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而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

南康区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797-661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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