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病险山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山塘水库整治的决策部署,消除重点山塘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防洪、农田灌溉、供水安全用水需求,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坚决推进万座重点山塘加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病险山塘水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
到2026年3月底前,我区2023-2025年完成109座山塘,48座重点水库整治任务,施工规范、管理科学、生态美观,创建一批“红旗”山塘,示范引领推进综合整治,确保山塘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管护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强化工程维护,确保工程“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能长效”,山塘蓄水保灌保安全能力显著提升。
三、文件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通过实施病险山塘水库整治三年行动,解决病险山塘存在的病险老化等突出问题,推进南康区水利高质量发展。
(2)工作目标。明确到到2026年3月底前完成病险山塘水库整治提升及验收任务并创建一批“红旗”山塘。
(3)主要任务。全区共109座万方及以上重点山塘列入本粗整治行动,到2026年3月底完成整治及验收任务;109座山塘,48座水库分成3批实施,(其中山塘2023年37座,2024年39座,2025年33座;水库整治提升2024年7座,2025年41座)由区水利局联合乡镇开展摸底,并加前期工作;文稿对优先整治山塘作了明确说明,优先整治省级重点山塘、“头顶一盆水山塘”、灌溉效益好的山塘,在建设过程中创建一批“红旗”山塘。
(4)实施步骤。共分三个阶段,前期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前期阶段主要对任务目标109座山塘48座重点水库设计、实施方案及批复、施工图编制、财审、招投标工作统筹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3月底前完成37座,2025年3月完成39座2026年3月完成33座山塘建设管理工作;验收阶段,2026年6月全面验收验收。
(5)保障措施。明确成立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水利、财政、发改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区水利局负责山塘建设管理工作。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主要通过争取专项债,政策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统筹、水库移民等资金、上级补助,确保资金足额到位。领导小组加强调度,山塘水库整治工作作为2023-2025年考核乡镇的指标之一,考核结果全区通报。加强山塘整治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