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南康区推进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文字解读

《南康区推进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文字解读

来源:区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1-09 08:58:00

关于南康区推进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

的文字解读

区自然资源分局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1.起草背景。当前,我区工业用地供应紧张,同时,很多存量工业用地利用粗放,产出效益不高。当前,我区正在启动全面深入开展国有低效利用工业用地清查和认定处置工作,为衔接做好后续工作,促进国有工业用地再开发与升级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释放产业发展新动能、新空间,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起草了本文稿

2.文件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赣市府发202216号)《赣州市关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13号)等。

二、文稿主要内容

1.明确适用范围和技术指标要求。首期拟试行范围为镜坝工业园、龙岭工业园南区、龙岭工业园东区、龙岭工业园西区、官坑家具集聚区,以及后期持续推进范围。除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改造后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2.5。

2.明确工作目标。一是推进国有低效利用工业用地升级改造,主要包括此前已供地的国有工业用地;二是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各乡镇自发形成的家具企业集聚区和乡镇主导开发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3.明确工作原则。规划引领,综合施策;健全机制,分类实施。

4.明确政策要求。支持连片改造,土地置换及零星边角料地块纳入改造;需符合产业准入和环保相关要求。

5.简化审批程序。包括优化审批程序、精简报建环节、实行信任审批。

6.提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执法管控、加强环境整治、严格项目监管。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5月10日,区自然资源分局发函至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书面征求《南康区推进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5月30日,东海副区长提出了修改意见。在区领导调度修改和吸纳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区自然资源分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此稿

2023年6月27日,区委书记何善锦在区党政大楼9楼主持召开了全区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汇报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李赣兴,区领导曾军威、李成胜、刘东海参加,会议听取了《南康区推进“工改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汇报。根据会议精神,原《南康区推进“工改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修改为《南康区推进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适用范围增加官坑家具集聚区及镜坝工业园入口区域,前期试行范围为镜坝工业园、龙岭工业园南区、龙岭工业园东区、龙岭工业园西区、官坑家具集聚区。

因涉及文稿修改,2023年7月21日,区自然资源分局发函至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书面征求《南康区推进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附件:文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附件

文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单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区应急

管理局

1.建议将“保障措施”、“(三)严格项目监管”中的“......明确开竣工期限、投产时间、投资强度、产值税收、节能环保、项目退出机制、违约处置措施等具体监管要求......”内容中增加“安全生产”为具体监管要求之一。

已采纳

区生态

环境局

1.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应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其中南康经开区内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

2.加强园区外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准入。根据《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冶金、电镀、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高污染项目以及涉及工业炉窑的项目,需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合规园区,禁止在园区外建设。

3.在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平面布置设计时需考虑卫生防护距离的布设要求。项目与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的防护距离建议预留至少50至100米,相关防护距离布设要求应以环评文件核算数值为准,建议项目平面布置设计阶段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取得环评批复。

已采纳

区司法局

1.保障措施第一项约定:各乡镇(街办)应加强对工业用地的管理,建立日常的监管巡查机制,大力惩处非法改变用途。建议核实是否赋权给乡镇(街办)对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执法。

已采纳

区住建局

1.建议将附件2第四点中“区住建局负责按规定落实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修改为“区住建局负责按规定落实对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已采纳

南康经开区管委会

1.第五大点简化审批中第一项优化审批程序。南康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范围内不涉及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改造方案委托南康经开区管委会审批,报区自然资源分局备案,实行联合验收,属地管理。建议改为改造方案由区自然资源局审批,报南康经开区备案存档。理由:南康经开区无相关审批职权,也暂无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无法对改造方案进行审批。

2.附件2中第五点南康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统计入驻企业相关信息并实时跟踪建议改为南康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负责统计各自所辖区域入驻企业相关信息并实时跟踪。

已采纳

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东山街办、蓉江街办、龙岭镇政府、龙回镇政府、唐江镇政府、龙华镇政府、镜坝镇政府、太窝乡政府、赤土乡政府、横寨

乡政府

无修改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新浪微博
政务邮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