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 >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X2JX202104210084)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1-29 09:23:00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窑边村村民反映家居特色小镇大门不远处的一块农田上被人倾倒了大量生活垃圾,目测有几万立方米,散发恶臭味

二、整改情况

组织清运偷倒的生活垃圾;设置禁止乱倒垃圾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和清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三、验收情况

该区域偷倒的生活垃圾已清运,已设置禁止乱倒垃圾警示标志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1129日至2021125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6612152、8685085

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1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新浪微博
政务邮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