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康大矿业(高岭土开采),有一段运输道路未进行硬化,运输车辆没有加盖篷布,扬尘很大;采矿造成水土流失,下雨时大量泥沙废水流入中坋村和东村的小溪内;矿区内无洒水降尘设施。
二、整改情况
履行矿山修复义务;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保措施;停产整顿。
三、验收情况
1.按计划实施生态修复。
2.已完成水保自主验收并备案。
3.康大矿业运输道路已硬化,已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并新建多个沉沙池及拦砂坝。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启动了立案处罚程序,于6月2日缴纳了罚款2万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5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6612152、8685085
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