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隆木乡河边附近的几十栋房子的生活污水直接排进隆木河。
二、整改情况
1.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2.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3.督促协助居民完善排污设施,减少污水排放。
三、验收情况
1.隆木乡污水处理厂已完工预验收,正在试运行,配套管网已建设完成;
2.向居民发放环境保护倡议书,提升了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3.已协助居民将污水接入截污主管,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7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6612152、8685085
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