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庄家大桥附近屠宰场(无名,附近就一个屠宰场),其环保措施平时不开,有检查时才会开,平时废水直接排入庄家村中池塘,影响村民饮用水。
二、整改情况
责令赣州市南康区众兴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唐江镇伍塘村)
1.生产废水总排口管道改道。
2.加强日常监管,环保设施必须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三、验收情况
1.2021年4月26日,该公司已把废水总排口管道进行了改道,绕过庄稼村池塘直接排入附近沟渠,不再进入庄稼村池塘内;
2.该公司环保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水为经无害化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6612152、8685085
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