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肖祖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公共健身场地及器材维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以深入实施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抓手,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资金项目补助,大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城市“15分钟健身圈”不断完善,截止2023年12月,我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999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省定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的目标。
一、关于完善细化相关规定问题
我区于2022年7月出台了《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康健办字〔2022〕1号),明确了公共健身场地及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主体责任,根据“谁受益,谁维护”原则,公共健身场地设施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单位是健身设施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区教科体局负责对场地器材配建、安装、验收、日常管理行使监管和指导职责。
二、关于建立日常维护和年检普查制度问题
我局坚持每年会同区公园管理所对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健身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损坏器材和需增添器材已建立工作台账,摸清器材底数。同时,每年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集中采购乒乓球桌、篮球架、健身路径等健身器材,投放于城区公园广场、城市社区、农村社区(行政村)等公共健身场所,并建立器材清单。2024年5月又安排了8.5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采购一批健身器材,用于更新城区公园广场损坏的健身器材和设施,确保公共场所健身场地设施的安全可靠。
三、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问题
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标识语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健身,自觉爱护健身器材,营造文明健身氛围。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强健身指导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健身器材,减少人为损坏。近年来,从体育彩票公益金集中采购的体育健身设施都会要求厂商张贴使用说明和爱护提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公园管理所、各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定期联合对城区公园广场、城市社区、农村等场所公共健身器材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辖区公共健身器材问题清单,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科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