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邹杰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坪市莲花山打造成国家3A级景区的建议》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政策支持方面。2021年我局编制了《南康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已将莲花山景区纳入全域旅游专项规划中,同时也纳入《南康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工作支持方面。我局协助江西财经大学赣南研究院与坪市签订支持打造莲花山4A景区战略合作协议,指导旅游景区品牌创建。按照《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对南康区莲花山景区进行了初评,并向市级推荐申报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3.资金支持方面。2021年我局向坪市乡安排80万元区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坪市乡李岭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近期财政部下达我省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我局根据《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指导乡政府申报文旅融合发展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工作支持。我局将成立旅游景区品牌创建工作专班,专人负责对接景区。邀请星级评定相关专家对莲花山景区按照国家3A景区标准进行指导,对标对表逐项对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设施提升改造。
2.加大政策支持。我局持续把莲花山景区项目纳入省、市两级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招商项目手册,加大对外招商力度。并指导包装旅游项目,推荐列入省、市、区级重点项目中,积极争取获得省、市、区多方面政策支持。
3.加大资金支持。我局拟计划把莲花山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纳入区级八大行动中,争取获得区级资金扶持,同时积极向上申报文旅产业项目,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区旅游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赣州市南康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