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2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28 16:40:00

范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农贸市场农产品安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乡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针对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局结合自身职能,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和办理,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调度。 2021年11月10日,区政府黄明山副区长主持召开了关于改善全区农贸市场农产品安全状况专题调度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属地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业务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对照食品安全要求切实整改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落实对农产品种植环节监管职责,指导各乡镇建立好食品快检室。会议要求,要加强检察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属地乡(镇、街道)切实履职尽责,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是组织培训,提升素质。2021年11月25日上午,我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员业务培训。会上,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就公益诉讼情况做了介绍;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相关股室负责人讲解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局质检站负责人进行了快速检测设备的培训和现场演示。最后,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作了工作布置,要求按照区里调度会的精神,并结合培训的内容和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切实保障老百姓“菜篮子的安全”。

三是督促检查,确保实效。我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农贸市场整改进展情况。局分管领导专题调度,食品相关股室下发通知要求下属各分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接各乡(镇、街道),加强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好作为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并及时更新;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完善好食品安全相关设备设施等责任义务。至于涉及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等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我局将提醒各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四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统筹各方作用,明确和压实各乡镇及相关成员单位监管职责。区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源头监管,持续深入推广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的应用,围绕蔬菜、水果、畜禽、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建成全区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区块链+合格证”追溯体系。加大农产品源头抽检频次。对全区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三品一标”农业企业等进行重点抽检,加大对源头的抽检频次和检测力度。积极争取区财政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经费的支持,配齐农残检测设备。我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实地抽查了部分乡镇农贸市场,督促属地乡镇加快进度,对照相关要求,务必整改到位。

今后,我局将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各乡镇切实履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开展好日常农产品快速检测并进行公示,同时加大对入场销售者的检查和监督抽检,加强和各乡镇的联动和协同监管,共同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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