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府办字〔2021〕5号
关于公布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南康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附件:南康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1年3月9日
附件
南康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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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西大道支线工程(规划105线位) |
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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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西大道西延二期工程 |
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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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庄稼大道三期工程 |
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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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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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康区南水片区幸福二路、南山三路、南山四路、南山五路建设工程 |
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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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幸福路(南康四小至苏坊贤大道段)新建项目 |
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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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康区东山窑边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 |
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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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自然家居高端智能制造(南康)基地项目 |
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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