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5-31 17:11:00

康府办字〔2023〕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5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底,全区建成一个青少年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开通一条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中心校以上建立一个阳光辅导站、开通一条心理援助热线、聘请一名专业心理咨询师、配强一名心理健康教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心理问题发生率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5年底,建成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六位一体的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全区15%以上的中小学校创建成为市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建设

1.强化系统谋划。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育、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配套措施,加强统筹推进,整体提升区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南水新区〕

2.强化齐抓共管。健全辖区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明确牵头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齐抓共管职责,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全力支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力有效开展。〔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完善学校落实机制。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加快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家庭家长协同共育的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压实校长一把手责任,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教师年度评估、评优评先挂钩。要重点加强心理辅导室和家长学校建设,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

4.建立城乡家庭服务站点。推动建设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各社区妇联每年至少开展3次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将青少年儿童发展心理学知识列为家庭教育的必修内容。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推动成立家长学校,定期配送心理教育和家庭教育等课程,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成长特点和规律,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为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赋能。〔牵头单位:区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南水新区〕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5.建成区级青少年健康成长辅导中心。依托南康区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建成南康区青少年健康成长辅导中心。青少年健康成长辅导中心每学期面向全区中小学校开展线上、线下咨询辅导和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南康中学〕

6.开通一条心理援助热线。开通南康区心理援助热线6605545,同时提高省社会心理服务热线966525、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热线12355、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热线8155180知晓率,鼓励学生及家长有需要时拨打各级热线咨询、求助。〔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教科体局、各乡(镇、街道)、南水新区〕

7.建设一支心理援助服务团队。依托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以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教师、社会工作者、乡村综治网格员、调解员等为主体,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援助服务团队,与重点关注学生一对一结对服务,有针对性地做好关爱、帮扶、救助等工作。〔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区综治中心、各乡(镇、街道)、南水新区〕

8.建设一批阳光辅导站。到2023年底,按照教育部《中小学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中心校以上建成一个标准化阳光辅导站;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设置相应的心理辅导室,或纳入片区中心校范围,统一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非寄宿制学校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学校每天不少于4小时。〔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

9.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师。有计划、分步骤配齐配足心理健康专业教师。独立法人的中小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要求至少配有1名专职教师。到2025年,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覆盖率达80%,2026年达100%。每年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进行全覆盖专题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新教师培训。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必须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0.加强学校安防建设。融合人防、物防、技防、智防等手段,推动实现校园所有出入口及周边视频监控全覆盖,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实现校园主要公共区域视频全覆盖。到2023年底,校园安全网格化、清单化、信息化管理建设率达100%,校园安防建设四个100%”“四个一工程建设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南水新区〕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优化建设

11.健全一套心理健康筛查机制。积极推进心理健康筛查服务,指导学校每年3月和9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全员筛查,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全面建立班级(宿舍)年级学校家庭的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班级预警由健康委员(每班设男、女委员各2名)、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负责,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健康委员发挥好信息采集器作用,全面掌握学生亲子关系、家庭变故、人际矛盾、行为异常等动态信息,及早识别心理问题风险,将结果正向反馈家长。〔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

12.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校形成每两周1课时心理活动课+每月1课时心理班会课+每学年2次主题月活动的心育课程体系。按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课表;统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挫折教育;学校每学期在开学初和重要考试前至少开展1次入学适应心理讲座或心理拓展活动;每年5月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月活动、10月开展生命健康主题教育月活动。落实双减要求,定期监测学生学业负担及压力,发挥体美劳教育及校园文化重要作用,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

13.推进体教艺融合发展。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课,积极开展以校园足球为主的1+1+3+N(即校园足球+乒乓球+跑、跳、投+其他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学校体教融合模式,中小学生在校内、校外各开展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开展一校一品体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

14.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学校制定心理危机紧急处置预案,完善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对处境不利学生给予关爱,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对有网瘾、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批评教育;对疑似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指导家长陪同到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对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协助家庭和相关部门做好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病情稳定复学机制。对发现有厌世情绪、自杀企图或有自残自杀行为等情况的,立即采取措施实施干预。通过网格力量入户巡访、排摸困境、留守、流动、残疾、丧亲、精神障碍患者子女等处境不利的学生,全面掌握其家庭情况以及身心状况,及时发现有心理问题隐患的高危人群,建立健全重点人群台账(档案)。〔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南水新区〕

15.建立一个学生心理问题医疗救治通道。完善卫生健康副校长工作机制,卫生健康副校长定期指导学校做好卫生健康宣讲,重点宣讲心理健康知识。〔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教科体局〕

16.妥善处置极端事件。针对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校内极端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在当地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做好事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利用网络进行恶意炒作者,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快速介入,合力做好应对。〔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

(四)加强家校社多元协作育人模式建设

17.深化家庭教育服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各级妇联要组织开展各类家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机构,遴选组建家庭教育专兼职队伍,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咨询指导服务,引导家长端正教育观念,培育良好家风,关注自身和子女心理健康,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培养子女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牵头单位:区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南水新区〕

18.开展一系列家校共育活动。学校依托家委会、家长学校等阵地,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大课堂等形式,每学期对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和培训,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学生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推进万师访万家活动,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对贫困、留守、单亲等重点学生至少开展1次实地家访、并不定期随访。对入学时就确定患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应与家长共同商定干预方案,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等倾向的严重心理危机时,学校应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并由专业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复学。〔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卫健委、各乡(镇、街道)、南水新区〕

19.建立健全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的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及时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为挽救生命做出最大努力。〔牵头单位:区公安局,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教科体局、各乡(镇、街道)、南水新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教科体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办、区委编办、区文明办、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区妇联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具体举措,并于6月2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教科体局)备案。

(二)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抖音等平台,结合5·25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对学生及家长进行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要强化新闻机构的社会责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避免因误导社会舆论而造成不良影响。

(三)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确保到2023年底全区15%以上的中小学校创建成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附件:赣州市南康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职责


附件

赣州市南康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

制度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强化新闻机构社会责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指导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拓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关爱功能,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常识,引导社会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对待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区委政法委: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列入社会心理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

区委网信办:加强网络监管,做好敏感舆情导控,防止作,构建健康绿色网络环境。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会同教育部门,每年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逐步增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人员配比。

区文明办: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一批心理辅导志愿者进乡村学校、少年宫、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心理健康辅导。

区教科体局:牵头负责联席会议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统筹指导全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推进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区公安局: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的巡查、监测预警,及时核查学生个人扬言自杀倾向等信息,妥善处置;协助学校定位失联学生,协助做好非正常死亡学生事件维稳工作,依法及时处理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区民政局:加强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推动相关专业领域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区财政局:统筹资金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和关爱帮扶工作经费。

区卫健委:组建高水平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团队,鼓励和引导专家学者、医务人员、具备相关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心理专业大学生等加入,定期为学生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到2025年底实现中小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成立区级心理人才库。

区市场监管局:协助依法查处心理咨询机构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心理咨询机构持照合法经营行为。

团区委:加强对学校团学干部、少先队辅导员的心理健康培训,开展公益性学生心理辅导活动,提升青少年服务阵地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持续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充分发挥12355的心理服务优势,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系列活动,切实服务好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区妇联:做好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全覆盖工作,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家庭提供相关帮助,引导家长了解孩子心理发展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关注自身和子女心理健康,依法履行监护责任。


文件下载:(原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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