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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02 16:03:00

康市监字202219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223月7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有关特殊食品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特殊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强我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提高特殊食品监管工作科学性、有效性,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风险排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局2022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时间

2022年3月至12月。

二、检查对象

全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

三、检查方式

各分局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双随机检查”。区局负责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根据实际监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飞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按照特殊食品经营户评定的风险等级对应的检查频次要求,根据《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内容,并结合国家总局下发的《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质、进货查验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经营过程控制、食品贮存、食品召回、温度控制及记录、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口食品销售、营销宣传、网络销售等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重点检查禁止混放要求落实、标签和说明书核对等情况。

五、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要求。

六、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分局要高度重视特殊食品销售者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监管体系。

(二)严格检查内容,形成监管闭环。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运用“赣溯源”系统如实记录,对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并对每一项结果进行评价,必要的检查记录信息应在“备注”栏中填写。评价结果为“否”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可以在《检查要点表》“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一栏进行记录。检查记录表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要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

(三)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风险分类的依据,根据检查情况对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每户检查完毕要及时录入“赣溯源”系统,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置情况资料汇入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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