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全区退役军人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1、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杨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3、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退役军人特殊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5、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区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6、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10、在征求区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赣州市南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788.0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90.41万元,较2020年增加296.79万元,增长75.4%;本年收入合计4097.64万元,较2020年减少3359.43万元,下降45.05%,主要原因是:属于2021年度使用的上级优抚、安置资金,已于2020年底下拨,本年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063.52万元,占99.1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4.12万元,占0.8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4788.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784.64万元,较2020年减少1768.59万元,下降26.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退役士兵社保、医保接续人数大幅减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其他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3.41万元,较2020年增减少1294.05万元,下降99.73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下拨一批属于2021年度的上级优抚、安置资金,2021年度已使用完毕。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784.6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8.97万元,决算数为46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4.66万元,决算数为447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8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开仅为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未将上级直达资金发放给优抚对象、退役士兵个人的每月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优待金、春节八一慰问金等项目支出纳入统计范围。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1万元,决算数为19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0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开的卫生健康支出仅为部门本级机关预算中的职工医保缴费,2021年度决算将发放给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支出纳入统计范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1.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7.76万元,较2020年增加90.02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2020年11月新招录6名事业编制人员,2021年9月调入2位公务员,导致2021年度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0.61万元,较2020年增加52.3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在岗人员较2020年新增7位,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工会经费等费用相应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91.48万元,较2020年增加4225.99万元,增长645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决算公开的范围仅为部门本级资金支付给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本年度决算将上级直达资金发放给优抚对象、退役士兵个人的每月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优待金、春节八一慰问金等项目支出纳入统计范围。
(四)资本性支出21.45万元,较2020年增加5.26万元,增长32.49%,主要原因是:为新招录人员添置办公家具、电脑设备,购买视频会议系统一套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8.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3.4万元,增长2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0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8.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3.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财务人员一直空缺,以致未能及时办结2020年公务接待费用,相关费用在2021年度支付,因此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用超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我局2021年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金额未超过2020年度金额。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80批,累计接待14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8万元,降低23.22%,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数合计为0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22.2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13%。
组织对“乡村退役军人事务购买服务专项资金”、“伤残抚恤”、“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 ”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84.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当年任务,在优待抚恤、移交安置、拥军优抚方面成效提升。发放的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让优抚对象得到了物质生活保障。部门内部日常运转得到较好控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资金评价得分为100分,部门其他专项支出项目评价得分为97分,乡村退役军人事务购买服务资金评价得分为100分,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目评价得分为100分,伤残抚恤项目评价得分为93分,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资金评价得分为93分,义务兵优待金支出项目评价得分为90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评价得分为91分。
详情见附件《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