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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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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022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1、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杨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3、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5、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区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6、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5935.7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690.41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5935.70万元,较2021年增加1838.06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年初结转上级资金较多,当年收入减少,2021年未支付完成的指标已由财政收回清零,2022年无年初结转结余数。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862万元,占98.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3.7万元,占1.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5935.7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935.70万元,较2021年增加1151.06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年内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安置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均进行了提标,本年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4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支付完成的指标已由财政收回清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2.86万元,占4.4%;项目支出5672.84万元,占95.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6.07万元,决算数为5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27.93万元,决算数为576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4%,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拨付的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和烈士纪念设施资金较多。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15万元,决算数为9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新招录2名事业编制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1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4.27万元,较2021年减少13.49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区分财政拨款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2022年度仅统计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因此有所下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90万元,较2021年减少155.71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含了机关其他项目支出里的商品和服务费用,超出机关基本支出的统计范畴。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4291.4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含了项目支出里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超出机关基本支出的统计范畴。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21.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额度有限,未进行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2万元,决算数为14.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1.2%,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3.51万元,下降19.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2万元,决算数为14.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1.2%,决算数2021年减少3.51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压缩三公经费的政策部署,减少公务接待。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压缩三公经费的政策部署,减少了当年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83批,累计接待156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万元,降低75.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费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无保留车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72.8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村级服务专干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度赣州市南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