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文字解读
南康区气象局
一、起草目标
本次规划主要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进行强制性约束,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二、起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需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促进南康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南康城市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赣州市东山-南水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其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
四、主要内容概述
《规划》主要包括文本部分和图纸部分。文本部分主要包括规划总则、探测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规划实施措施、附则、附表等五章。
第一章 规划总则包括规划目标、规划指导思想、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范原则共6条内容。
第二章 探测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包括保护对象、保护范围、保护总体要求、保护控制区保护要求、环境协调区保护要求共5条内容。
第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从加强与相关规划协调、落实相关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加强宣传力度四个方面明确具体的实施措施。
第四章 附则包括成果组成、生效日期及执行主体、名词解释等3条内容。
第五章 附表是提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 31221-2014)中的部分内容。
图纸部分包括根据站址现状对文本部分中的《探测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进行具体化描述。包括位置示意图、综合现状图、现状障碍物高程分析图、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图、气象探测环境影响源控制规划图、保护区障碍物高度控制图、日出日落方向障碍物高度图等七张图。
五、征求意见情况
7月25日我局分别向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区生态环境局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4条,均已采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规划已经2023年10月18日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专此说明,请予审议。
附件:《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3-2035年)》起草说明(1)
1.文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2.专家评审意见
3.区自然资源分局关于《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3-2035年)》(送审稿)的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