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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对象建房管理的规定》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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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对象建房管理的规定》的文字解读

区住建局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点体量大,且安置对象均为自主建房,为了进一步加强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对象建房管理,规范建房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并征询了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两违办、区城管局、区消防大队、区行政审批局、蓉江街办、东山街办、南水开发办、龙岭镇政府、镜坝镇政府、龙华镇政府、朱坊乡政府、区空间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及建议,制定了本规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划引领安全规范、功能合理、严格管控”的原则,切实提高南康区安置点建房管理及风貌管控,推动南康区城市品质与功能提升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对象建房管理的规定》全文分为指导思想、管理范围、管理规定、附件四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区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提升城市品质,创造良好居住环境。

(二)管理范围。南康区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南水新区、龙岭镇、镜坝镇、龙华镇、朱坊乡老政宅基地安置点。

(三)管理规定。按照建前、建中、建后全过程管理原则,对安置点建房实施全周期监管,实现各安置点在建设及运营中安全规范、功能合理、环境优良、风貌统一。

(四)附件。附件包含了相关审批表、验收表、承诺书范本。

四、惠民利民措施

(一)为属地乡(镇、街道)就如何规范安置对象建房提供了依据及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基层组织管理水平。

(二)从源头指导安置对象自建房行为,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安置对象规范建房,提升安置点居住环境、改善安置点出行条件,切实推动南康区城市品质与功能提升。

五、后续工作考虑

成立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对象建房管理工作专班,从严抓实安置建房相关执法、审批、验收等工作,建立南康区安置点建房管理及风貌管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