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指引 | ||||||||||||||
| 序号 | 栏目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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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及时转载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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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法定主动公开 | 概况信息 | 公开领导简介信息,包括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包括领导分工、简历、照片、办公联系方式等; 公开本部门简介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公开本部门内设机构简介信息,包括名称、职能、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公开本部门领导干部责任分工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江西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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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公告公示 | 公开本部门职能相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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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共服务 | 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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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行政执法 | 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公开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决定; 公开其他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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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财经信息 | 公开本部门本年度预算信息; 公开本部门上年度决算信息; 公开其他财政资金信息,包括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长期公示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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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人事信息 | 公开人事任免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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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工作动态 | 公开本部门贯彻本行业、本领域政策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或工作开展动态; 公开本部门产生的其他工作进展或工作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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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强农惠农政策解读 | 强农惠农政策文件解读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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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落实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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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法规文件 | 公开涉及本部门工作职能的上级政策法规; 公开本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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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乡村振兴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年度项目计划; 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 衔接资金项目计划、项目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扶〔2021〕2号);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扶移字〔2018〕2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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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涉农补贴 | 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包括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高素质农民培育申请指南:政策依据、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15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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