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用活用好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夯实生猪产业发展基础,促进我区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赣州市南康区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根据《江西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示。有关政策详情可来电咨询或到区农业农村局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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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赣州市南康区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赣州市南康区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使用方案
为用活用好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夯实生猪产业发展基础,促进我区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生态发展。根据《江西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使用方案。
一、使用内容
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85万元,资金使用计划:
(一)生猪生产发展(计划安排354万元)
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1.养殖场标准化建设 (219万元)
2.生猪引种补贴 (40万元)
3.生猪保险区级配套 (35万元)
4.生猪“保险+期货”配套 (30万元)
5.生猪价格保险配套 (30万元)
(二)生猪养殖及防疫技术服务(计划安排38万元)
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1.生猪养殖、防疫技术培训及指导等业务费 (25万元)
2.瘦肉精检测卡采购 (12万元)
3.屠宰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监控设备维护 (1万元)
(三)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计划安排93万元)
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1.屠宰环节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 (75万元)
2.养殖环节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 (18万元)
二、补助标准及建设标准
1.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对全区范围内生猪养殖场新建栏舍等进行奖补。
2.生猪引种补贴:对全区范围内规模生猪养殖场新引进种猪给予补贴300元/头。
3.生猪保险区级配套:对能繁母猪和育肥猪在养殖场内死亡的风险进行保险,能繁母猪保费90元/头,育肥猪32元/头,区级配套5%。实施要求、配套比例及程序按《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金〔2022〕25号)执行。
4.生猪“保险+期货”配套:开展生猪“保险+期货”项目,进行项目资金配套。
5.生猪价格保险配套:开展生猪价格保险项目,进行项目资金配套。
6.瘦肉精检测卡采购:采购用于养殖、屠宰环节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联违禁药物等检测卡。
7.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对屠宰企业病害猪损失补贴按800元/头计算(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一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头,补贴资金按总量控制原则,如超出75万元总量,则进行折算补贴。实施要求及程序按《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农计字〔2016〕58号)执行。
8.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对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配套补贴10元/头。实施要求及程序按《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执行。
三、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资金引导,全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产业化生产水平得到提升,动物防疫服务水平和重大动物防疫防控能力得到加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和养殖风险,保证养殖经济效益,明显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全年力争出栏生猪80万头以上,同时推动种植业的协调稳定发展。
2.社会效益。通过资金引导,加大对养殖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的支持力度,支持养殖场改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资源化利用率。通过技术培训、提升整体重大动物防疫防控能力,及时消灭动物疫病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大大降低突发疫情给人类带来的危害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3.生态效益。通过资金引导,完善生猪排泄物处理设施建设,排泄物干湿分离后,干粪堆积发酵作为农业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粪水入池发酵后作为生活能源,提高森林蓄积量,改善生态环境。沼液肥果,提高果品品质,推动养猪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养猪科学,可持续发展。
四、资金使用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奖励资金实行“总量控制、标准统一、以奖代补、先建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
2.统筹使用原则。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3大块使用,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统一调度并组织实施。
3.全程监督原则。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全流程管理,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管控。
4.适度建设原则。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本场长期规划和当前存在的问题,选择需要完善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不超标准建设、盲目建设。
5.多方投资原则。项目建设投资实行“项目资金补一点,建设单位筹一点”的方式,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奖补,不统包统揽。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与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审批、建设、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
2.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各子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收集佐证及有关票证,及时提交资料。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管理、项目档案等有关管理制度。
3.严格验收程序。不同类型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单位在项目建成后,根据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各环节文件资料;
4.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奖励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切实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