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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奚光慧卫生所变更地址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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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联系电话:0797-6625045

1、设置单位(人):奚光慧

2、医疗机构负责人:奚光慧

2、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卫生所

3、医疗机构名称:奚光慧卫生所

4、医疗机构选址:南康区蓉江街办东门北路142号

5、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6、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

7、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内科

9、医疗机构符合南康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

202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