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南康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5 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5年4月至11月
三、检查人员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监局)卫生监督员
四、检查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5.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等制度及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建立生物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一、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专项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集中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区疾控中心(区卫监局)各卫生监督股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完善信息互通、联合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明确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全面排查,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综合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案件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舆情引导等制度,做到资源共享、沟通顺畅、协作通畅。
(五)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传染病防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