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府办字〔2023〕30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病险山塘水库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病险山塘水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0日
赣州市南康区病险山塘水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山塘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坚决推进万座重点山塘加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赣水农水字〔2022〕12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病险山塘水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18号)明确的山塘整治工程目标任务,消除重点山塘水库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防洪、农田灌溉、供水安全用水需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提升重点山塘防洪安全和粮油生产农田灌溉用水需求保障能力为主要目标,通过实施病险山塘水库整治三年行动,解决病险山塘存在的病险老化等突出问题,确保山塘水库运行安全并发挥工程效益,提升防汛抗旱和保供保灌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南康区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现有病险及重点山塘综合整治任务,施工规范、管理科学、生态美观,创建一批“红旗”山塘,示范引领推进综合整治,确保山塘水库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管护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强化工程维护,确保工程“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能长效”,山塘蓄水保灌保安全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对象
全区109座万方及以上重点山塘48座重点水库,15座二类山塘和94座三类山塘,其中头顶一盆水山塘有32座(山塘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小(1)型8座,小(2)型32座(水库名单详见附件2)。
(二)整治内容
根据“有险除险,有病治病,兼顾蓄水需求”的原则,重点对山塘存在问题的输水平管、斜卧管、溢洪道等进行除险,对大坝进行加固处理和坝体反滤排水等采取工程措施,适当开展山塘清淤、提升蓄水能力。
(三)整治时限
根据轻重缓急,分步推进山塘整治,确保在2025年前全面完成109座重点山塘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田灌溉用水需求。在2024年底前,完成省万座重点山塘整县验收(包含前期已完成整治的重点山塘),2026年3月底前完成109座山塘整治验收,2025年汛前完成48座水库整治提升。
四、整治措施
(一)制定综合整治计划。区水利局组织开展名单内重点山塘现状调研调查,摸清整治底数,制定工作清单。委托设计单位完成病险山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前期,落实施工、监理等单位。山塘所属乡(镇、街道)要加快前期用地、灌溉协调、空库等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分期分批实施,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109座山塘和48座重点水库分成3批实施(2023-2025年),2023年实施整治山塘37座,其中二类山塘4座,三类山塘33座;2024年实施整治山塘39座,其中二类山塘10座,三类山塘29座;2025年实施整治山塘33座,其中二类山塘1座,三类山塘32座。2024年整治提升水库7座,其中小(1)型3座,小(2)型4座;2025年整治提升水库41座,其中小(1)型5座,小(2)型36座;区水利局派出相关技术精干力量,成立山塘整治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工作计划,落实山塘整治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山塘整治进度。〔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把握重点攻坚推进。一要紧盯存在安全隐患的山塘开展整治,优先整治存在大坝渗漏,坝下涵管、斜卧管等放水设施老化损毁,无溢洪道或溢洪道淤积堵塞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山塘,重点整治“头顶一盆水山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人民财产安全。二要紧盯保障粮油生产灌溉效益好的山塘开展整治,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整治粮油产区具有蓄水灌溉功能的重点山塘,通过清淤扩容,除险加固等,提升山塘蓄水灌溉能力,保障粮油产区灌溉用水需求。三要树立标杆示范推进,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坚持山塘整治建管并重,创建一批施工规范、管理科学、生态美观的“红旗”山塘,示范推进全区山塘整治工作。四要形成合力攻坚推进,区水利局和区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街道)等重点摸排上述重点山塘,开好村民小组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做好项目前期,科学安排实施计划,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应急保障。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山塘的安全度汛管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明确落实“三个责任人”。二是加强山塘巡查,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巡查人员,落实制度,加强山塘巡查和管理维护。对辖区内山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对病险山塘、万方以上山塘、“头顶一盆水”山塘等安全状况排查及巡查工作。三是强化运行维养,病险山塘在未完成整治之前,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山塘运行管理并在满足度汛安全前提下保持低水位运行或空库运行。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及时开展已完成整治重点山塘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确保山塘安全度汛。〔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水投公司〕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阶段
1.全面摸清底数。2023年9月底完成名单内重点山塘水库整治现状再次现场调研,摸清底数,制定详细山塘水库整治计划,将109座重点山塘,48座水库按轻重缓急等原则分期分批实施。
2.统筹推进前期工作。一是2023年4月底前完成年度37座山塘整治实施方案批复、施工图设计、财审等,2023年5月底前完成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相关招投标工作。二是2024年4月底完成年度39座重点山塘实施方案批复、施工图设计、财审等,2024年9月底前完成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相关招投标工作。三是2025年4月底完成年度33座重点山塘实施方案批复、施工图设计、财审等,2025年9月底前完成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相关招投标工作。
(二)实施阶段
积极组织施工单位开工建设,重点帮助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难点、节点、堵点问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尽快完成山塘综合整治。一是2023年6月-2024年3月完成2023年度37座重点山塘整治;二是2024年9月-2025年3月完成年度39座重点山塘整治;三是2025年9月-2026年3月完成年度33座重点山塘整治。(山塘整治分年度任务表详见附件1);水库整治提升2024年汛前完成7座、2025年汛前完成41座。(水库整治提升分年度任务表详见附件2)。
(三)验收阶段
对已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及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发挥效益。一是2024年9月前完成2023年度项目验收,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省万座重点山塘整县验收(包含前期已完成整治的重点山塘)。二是2025年9月底完成2024年度项目验收。三是2026年6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项目验收。四是2025年3月底完成48座水库整治提升项目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山塘整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水利、财政、发改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利局,由区水利局分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务工作。二是各乡(镇、街道)是其辖区内山塘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项目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各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和若干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对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形成责任关联、相互督促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体系。对因山塘综合整治及运行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山塘垮坝等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资金保障。通过积极争取专项债资金(如申报南康区水源地供水及灌溉能力提升项目)、申请政策性金融支持等方式筹集山塘整治资金,统筹利用乡村振兴、水库移民等项目资金,确保山塘综合整治资金足额到位。
(三)加强监督考核。区山塘整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周跟踪、月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加快完成销号。山塘水库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2023-2025年对乡(镇、街道)、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底考核指标之一,考核结果向全区通报、并作为水利项目资金安排的考虑因素。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山塘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营造浓厚山塘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附件:1.赣州市南康区病险山塘整治三年行动清单(2023-2025)
2.赣州市南康区水库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清单(2023-2025)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病险水库山塘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