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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南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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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南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康府办字〔202427

关于印发《南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南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3〕1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自然资202417),为有效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成果“共同认可、互通共享、全面启用”为目标,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规范整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建库、历史遗留问题清理等工作,建立符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数据标准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已有成果,有效支撑承包经营权延包和常态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登记发证工作,维护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

二、工作内容

逐条清理解决部分数据库信息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问题,做到“图形、属性、档案”三者一致;全面规范纸质档案和合同成果,全面扫描建立数字化、信息化登记档案;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指标标准的登记数据库;建立符合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的管理数据。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部门间档案共享利用和数据信息实时互通共用,维护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积极推进合同管理系统和登记系统向乡村延伸,推进承包合同和登记“互联网”建设,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和功效。

三、工作原则

(一)不变不换原则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不是对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推倒重来,而是对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的继承和完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为有效登记的应按照“原证有效,不变不换”原则继续沿用。

(二)完整性原则对区内全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进行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形成完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纸质登记档案、电子登记档案及数据成果。

(三)依法登记原则严禁未经法定登记程序,在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中擅自更改有法律效力的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确属原登记存在问题的,须按照现行登记规则,经更正、变更、注销法定登记程序予以更改。

(四)一致性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应做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登记档案及证书保持一致,确保登记成果的现势性、准确性。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办理登记,做到合同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

(五)可追溯原则选定作业数据库,按区农业农村局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标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更新数据库,并按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管理要求完善纸质和电子档案。按照不动产登记规范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和数据库,并建立与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的关联关系,做到可追溯查找。作业数据库和原始档案应原样保存,以备追溯查找

(六)维护稳定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及整合建库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各项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有序推进

(七)禁止涂改原则。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纸质档案不仅是确权登记颁证的重要成果,也是确认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依据,还是农村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历史记录。原始档案应原样保存,严禁以任何方式在原档案上直接进行涂改等行为。对于确需修改的,应通过新增纸张页记载的方式进行修改或补充。如发现原登记有错误,应按照更正登记程序进行办理。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45)

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开展前期调研分析工作。

(二)试点阶段(20246)

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选定试点乡镇,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试点乡镇所有工作,形成总结经验。

(三)实施阶段(20247月-202411)

区自然资源分局根据前期调研分析情况及试点工作经验总结,及时将发现问题反馈区农业农村,由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协商对反馈问题和移交过程中,及后期应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形成完整、标准、规范的历史档案资料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数据成果。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档案局按照约定时间节点采取边移交、边整合、边应用的方式共同做好资料、成果的复制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接收历史资料成果后,加快数据整合入库,并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相关流程,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有序衔接。

(四)验收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0月)

2024年12月1日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任务开展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时序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开展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整改完善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立由区政府主导、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业务人员密切协作,高质高效、有序推进工作,对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未完结的工作,以及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工作专班要妥善处理,采取“核实一宗、入库一宗”的方式,确保成果质量。

(二)明确职责分工。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应在区政府统一组织下开展,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档案局积极参与,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开展档案扫描、逐宗核对完善登记信息、数据建库和档案挂接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的整理规范,权籍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合同业务培训等工作。区档案局要加强业务指导,推动档案扫描、挂接等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规范开展,并做好档案接收进馆工作。(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负责本辖区数据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的宣传、组织及矛盾纠纷调处,配合做好权籍调查及“档-证”一致性证书收集工作。“村两委”和村小组理事会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承包合同签订配合(镇、街道)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倒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能够有序、有力推进。

(三)强化统筹配合。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专班请示汇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移交后,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处理专班,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延续工作,及时处理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四)保障经费落实。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等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专款专用,保障经费足额落实到位。

(五)做好宣传培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定期组织开展经验和问题总结,加强与其它县(市、区)的经验交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登记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附件:南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专班

附件

南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专班

为认真做好南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决定成立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肖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谭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曹健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雪阳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严济化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史志研究室副主任

廖统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所所长

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管领导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分局廖统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结束后,本工作专班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