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康府办函〔2024〕46号 《赣州市南康区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4〕46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现将《赣州市南康区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南康区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
防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巩固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防治成效,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巩固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24—2025年度防控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全区540个疫情小班及重点区域除治工作,巩固横寨乡、蓉江街道疫情拔除成果。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达到“两下降、一增加”。即:疫情发生面积下降、病枯死树数量下降、林相改造面积增加。力争在全市、全省年度成效评价排名靠前。
二、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省、市林业病虫害防治相关要求,将我区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分疫情监测、疫情除治、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疫情监测阶段(2024年10月—11月)。全区由区林业分局组织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疫情专项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所属林地全覆盖开展,利用无人机结合实地踏查方式全面掌握病死松树、非病死松树发生动态。乡级以及村级护林员按网格区域加强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严密监测松林健康状况,发现死亡松树,及时将异常情况上报。
第二阶段:疫情除治阶段(2024年11月—2025年9月底)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由乡(镇、街道)履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或招投标程序聘请专业除治公司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严格按技术要求对辖区内疫木开展清理。在集中除治期(当年11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各实施主体组织除治队伍对辖区内枯(病)死松树进行集中除治,在2月底前完成主要清理任务,3月开展扫尾清理和“回头看”整改工作;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期间进入常态化除治时期,各实施主体要保持一定的专业队伍,对新发松死树做到“即死即清”。强化疫木监管,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选择重点区域松林实施打孔注药防治措施。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25年10月)。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区级考核验收工作,及时总结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三、除治方式
(一)科学开展疫木清理。列入2024—2025年度的疫情发生小班,以及位于主干道两侧、重点景区、重要区域未列入疫情发生的小班,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坚持以清理病死(濒死、枯死等)松树为核心、综合防治为补充的策略,采取“清、保、改、补、防”若干防治措施进行集中和常态化除治。其他区域松林小班,采取“封、改、补”若干防治措施,通过自然更新或林相改造,达到防治目的。
(二)大力实施松林改造。在我区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鼓励集体或农户经营的松林林地流转,先行先试放宽松树采伐管理规定,在规划设计范围内皆伐松树,建设油茶林或家具储备林,降低全区松树占比,进一步实现疫情下降。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所采伐松树均按疫木标准科学规范处置。对已实施过低改等营造林项目,未达到设计要求或生态修复效果不明显的小班地块,该小班地块现仍为松材线虫病危重区,且处于重要通道两侧,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区林业分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纪委等多方参加的听证会认可后,允许重新编制营林作业设计,再列入相关项目实施。
(三)多维开展综合防治。在重点区域,对感病较轻或未感病的重点松林,开展打孔注药,达到预防目的;对集中连片疫情区域释放花绒寄甲,增加天敌数量,实现生物防治;对生态恢复能力强的区域进行封育模式,达到自然更新目的;结合营造林项目对松树低于40%的林地,改善林相结构,达到防治目的。
四、技术标准
疫木清理要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技术要求实施:
(一)伐桩处理要求。疫木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除蓉江街道外,伐桩可不作处理。林业项目实施范围内皆伐或择伐所有马尾松的,伐桩高度同样须低于5厘米。
(二)主干处理要求。疫木主干搬运下山,运输至指定的疫木加工点进行集中粉碎或旋切,实行安全利用。
(三)枝丫处理要求。直径1厘米以上的疫木枝丫要捡拾干净下山进行集中焚烧或粉碎处理。
五、资金保障
根据普查数据及工作任务,年度除治费需717.55万元,其中由区林业分局积极向上争取200万元的除治专项资金,区财政保障517.55万元除治资金。资金具体分配如下。
(一)疫木清理资金。安排665.55万元,综合疫情发生程度和历史数据预算资金量后分配至各乡(镇、街道),实行资金包干,由各乡(镇、街道)聘请专业除治公司对辖区内松疫木进行集中和常态化清理,各地原则上不得突破所分配的资金限额,如因其他原因超出资金限额部分,由该乡(镇、街道)自筹资金解决。
(二)疫情专项普查资金。安排12万元,由区林业分局聘请第三方进行疫情专项普查,疫情数据录入江西林草生态感知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并形成专项疫情普查成果报告。
(三)综合治理资金。安排30万元,用于打孔注药保护措施(胸径20厘米以上的松树15000株,每株注射2瓶,10元/瓶)。
(四)考核验收资金。区林业分局聘请第三方进行考核验收,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区级组织验收,统筹协调,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区松材线虫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预防和除治工作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确保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
(二)加强资金保障。区林业分局根据年度验收情况,向区财政申报除治资金,根据区财政下拨的资金安排按比例拨付到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支付除治费用时,要严格执行资金拨付规定,不得挪用、截留除治资金。
(三)高效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工作量,落实专业除治队伍,按时保质完成疫木除治任务,要加强安全教育,要求承包公司为除治人员购买好人身意外保险。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开展疫木除治工作。要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建立疫木清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除治时间、除治队伍、除治数量、除治地点、监管人员、负责人员等相关内容,留存现场除治影像资料。
(四)强化疫木监管。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国家林草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切实把疫木清理现场监管制度落到实处。要建立监管队伍,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山头地块,除治过程中病死树、病枝、病材都要安排专人进行看管,实行疫木除害处理全过程监管,严防疫木流失。疫木主干运输至定点企业安全利用的,要出具疫木安全利用申报单,凭单运输、收购。
附件:1.全区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统
计表
2.全区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分配表
3.赣州市南康区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小
班综合施策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