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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南康区消防救援联勤保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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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康府办函〔2025〕24号 关于印发《南康区消防救援联勤保障机制》的通知

202524

关于印发《南康区消防救援联勤保障机制》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现将《南康区消防救援联勤保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2025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康区消防救援联勤保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灾害事故消防救援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南康工作实际,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相关部门及应急救援力量协同配合的联勤保障工作机制。

一、保障体系

构建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统一领导,区消防救援局局长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区供电公司、区石油分公司等单位协同配合的消防救援联勤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第一时间集结各类保障力量和保障物资参与协同作战,为一线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坚实的战勤保障支撑。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跨单位联动保障。当发生火灾和救援事故,需要相关联动单位参与救援保障时,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批准后,调派相关联动单位。相关联动单位在接到出动命令后,应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并实时保持联络,报告车辆、人员及装备携带情况,抵达现场后,带队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前往救援现场报到。

(二)健全常态化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灭火救援战勤保障联动工作的日常联络。联络员应相对保持稳定,如需变更应第一时间报消防安全委员会更新备案。

(三)建立全要素联演机制。实行1+4+N”演练机制,即每年开展1次全要素综合演练。演练方案需提前15日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重点检验快速响应、联合处置、物资调运等关键环节。演练评估报告应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四)值班值守全天候响应。各成员单位应落实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命令后,应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立即按要求组织救援力量、装备物资赶赴现场,协助救援。

(五)组建多领域专家库。组建涵盖消防、医疗、工程等8类专业的专家库,实行“平时分组管理、战时混编使用”模式。重大灾情时启动专家会诊机制,30分钟内形成初步处置方案。

(六)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建设战勤保障大数据平台,整合12类应急资源数据,实现“一图可视、一键调度”。成员单位须实时更新物资储备、队伍动态等信息。涉密信息通过专用信道传输,确保信息安全。

(七)实施跨区域损耗补充。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跨区域装备物资损耗补充机制,及时补充灾害处置过程中损耗的物资、器材,及时修复损坏装备,确保灾害事故处置过程中所需的装备物资随缺随补,快速调配,保障灾害处置行动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五联”工作法(信息联通、资源联享、队伍联训、预案联演、处置联动),建立跨部门会商制度,对重大保障任务实行“一事一议”。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跟踪指导,建立“三色”预警管理,对工作滞后的单位分别发出蓝色预警、黄色提醒、红色警告。

附件:1.消防救援联勤保障响应程序

2.联勤消防救援保障职责分工

附件1

消防救援联勤保障响应程序

各成员单位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联勤联动机制要求,接到调度指令后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调集本单位专业力量及资源赶赴灾害现场履行法定职责。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灾情预警机制

(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接报灾害事故警情后,应通过应急联络平台在15分钟内完成预警信息发布。

(二)各成员单位须在接到预警信息后60分钟内完成:专业处置人员集结待命、应急装备物资清点装车、交通保障工具调度准备、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二、分级响应程序。

(一)响应启动

1.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确定响应等级(Ⅰ-Ⅳ级)。

2.常规处置:按预案调派关联单位协同处置。

3.重大灾情:经总指挥批准后启动跨部门联合响应。

4.紧急情况:可实行“边处置边报告”机制。

(二)力量调度

1.接到出动指令的单位,应在10分钟内完成:明确带队负责人(须为熟悉业务的主管干部)、核对人员装备清单、确定最优行进路线。

2.途中每30分钟向指挥部报告行进位置、预计到达时间及装备情况。

三、现场处置规范

(一)报到程序

各单位到场后,带队负责人须在5分钟内至现场指挥部完成:人员装备登记、任务领受确认、责任区域划分。

(二)通信保障

1.统一接入应急指挥专网。

2.配备手持终端编号:按“单位简称+序号”规则(如消防01、医疗03)。

3.内部通讯由各单位自行保障,但需向指挥部报备联络方式。

四、战后评估制度

(一)4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包含:

1.处置过程时序记录。

2.资源消耗统计表。

3.典型问题案例。

(二)72小时内召开战评会,重点分析:

1.应急响应时效性。

2.跨部门协作效能。

3.装备适用性评估。

(三)5个工作日内形成《联勤保障效能评估专报》呈报区委区政府。

附件2

联勤消防救援保障职责分工

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害事故现场安全管控工作,科学设置现场警戒区域,严格人员出入管理,维护现场及周边交通秩序,协助人员疏散;建立应急救援车辆绿色通道,确保通行顺畅,对城区重点区域灾害现场实施分级交通管制。

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制定污染控制与处置方案,提供环境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支持。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提供地质灾害历史数据分析,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建议方案,开展地质灾害趋势研判。

区交通运输局:统筹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组织受损道路应急抢修,建立运输保障快速响应机制。

区水利局:开展水情监测预警预报,分析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制定水旱灾害防御对策。

区商务局: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统筹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组织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完善市场保供联动机制。

区卫健委:组建现场医疗救援队伍,保障医疗物资供应,实施伤员救治转运,开展防疫消杀工作,建立分级医疗救治网络。

区应急管理局:统筹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应急装备物资保障,组织专业技术支持,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区城管局:建立消防应急供水机制,统筹市政车辆调度,保障消防用水需求。

区气象局:开展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提供气象风险预报,制作专项气象服务产品,提出气象灾害防御建议。

区消防救援局:承担现场战勤保障任务,建立专业化保障队伍,完善装备物资储备,实施快速应急响应。

区供电公司:实施应急救援电力保障,执行现场紧急断电操作,确保救援用电安全。

区石油分公司:建立油料应急保障机制,提供持续油料供应,保障长时间作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