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康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关于废止南康区共享二轮电动单车相关文件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规定,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局经研究决定废止《南康区共享电单车试点运营公告》《南康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并收回下发给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赣州市亿点点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竹恒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运营公司的《关于在南康区投放电动车自行车运营申请的批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公告一出,不少市民发出疑问,以后南康的共享电动车会没有了?!
针对网友的疑问南康融媒小编联系了南康区城管局,该局相关人员表示:
根据有关部门对我区共享电动车提出的整改要求,区城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公告,对涉及相关需要整改的文件予以废止清理,但文件的废止并不影响当前已经投放的共享电动车的正常运营和使用。后续,区城管局将按照《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对共享电动车进行管理,请广大市民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