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27日起,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组组长:兰希燕
审计组成员:赖荣建 廖 倍
附件:1.审计 “四严禁”工作要求
2.审计 “八不准”工作纪律
3.江西省审计厅文明审计要求
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27日起,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组组长:兰希燕
审计组成员:赖荣建 廖 倍
附件:1.审计 “四严禁”工作要求
2.审计 “八不准”工作纪律
3.江西省审计厅文明审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