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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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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稿)

受区政府委托,202298日南康区审计局局长张俊华在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了《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南康区财政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在面对疫情、国际经济形势下行和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多重因素影响下,着力落实“三保”,保证了基本支出、重点工程建设、民生工程建设和疫情防控等资金落实到位;着力财源建设,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税运行总体良好。

——逆势上扬,超额完成收入目标。2021年,我区克服经济下行、疫情冲击、政府债务化解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41.72亿元,实际增长10.8%,比年初预算超收1.06亿元,总收入和增幅位列全市第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8亿元,实际增长3.4%,比年初预算超收1.2亿元,税性比73.8,财政收入实现“十四五”开门红。

——提质增效,财政政策持续加力。面对疫情冲击,财税金融部门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多举措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和发展,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一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减税降费3.07亿元,让企业轻装上阵。二是撬动金融资本为企业引来“金融活水”。各类“信贷通”共计为869户次企业发放贷款约26.9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1.6亿元。三是全力服务工业强区战略。统筹财政、城发、口岸财力,全力支持区重点项目推进,年初预算安排了6亿元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格力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惠企政策,为南康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落实责任,统筹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为了保障全面落实国家脱贫攻坚过渡期要求,确保乡村振兴资金保障到位,区财政统筹整合资金2.45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等,为全区乡村振兴提供财政保障。

——以民为本,优化支出有保有压。2021年,财政部门优化支出有保有压,较好地实现了全年紧平衡。一是坚决落实“三保”责任。2021年预算安排“三保”经费33.74亿元,统筹做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工资增长等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工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坚持民生保障优先。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按时发放各项救助资金,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9457万元,城市低保金810万元,五保供养补助、失能、半失能护理补贴计2400万元,高龄补贴158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192万元,统筹资金996万元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营运。三是防疫资金保障到位。统筹安排财政资金2150万元,专项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扩建核酸检测实验、隔离点设施建设、购置核酸检测车等,推动全民疫苗接种。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编制的本级2021年决算(草案)表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236200万元、调整预算数248000万元、执行数2481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635000万元、调整预算数680018万元、执行数7527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477800万元、调整预算数424382万元、执行数429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286968万元、调整预算数346093万元、执行数3231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2500万元、调整预算数8900万元、执行数8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数2627万元、调整预算数521万元、执行数21万元;社保基金总收入年初预算数46496万元,调整后54710万元,执行数56068万元;总支出预算数42105万元,调整后52117万元,执行数52513万元。审计认为,2021年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各项收支情况,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预算编制不准确,部分决算收支与预算存在较大差异;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在财政管理方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违规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部分土地出让金本金未按时收缴;滞留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偏慢。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司法局、区工信局、区林业分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残联、南康经开区管委会等6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门预算未经会议集体讨论决策;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准确;无预算列支;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南康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南康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挤占挪用救助补助资金;截留救助补助资金;个人侵占和收入未入账;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重复享受救助待遇;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财务管理不规范;集中供养特困精神病患者既享受了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又享受了住院期间的财政兜底保障政策。

三、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在审计报告中要求落实整改、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机制。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整改。

四、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决)算收支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部门(单位)的项目资金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确保预算执行效果。

(二)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对专项资金流向实行全程监督,既包括对资金的筹集、分配和结转结余环节的监督,也包括对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按照促发展惠民生的要求,把专项资金落到实处,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最大化。

(三)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和侵占。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对象审批和动态管理等规范性操作流程;加强信息共享,杜绝重叠享受;加强政策宣传,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机构财务管理,加强对乡镇敬老院财务的日常监管,规范财务报账手续。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财政、民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机制,精准把握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避免重复享受保障政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现象。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增强整改实效。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落实问责制和整改销号制。提高部门单位的整改意识,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营造健康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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