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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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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稿)

202298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整改工作调度会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清单化模式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真抓实改。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我区部分部门、单位23项具体问题,截止报告日已整改到位20项,整改中3项,均为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问题,整改率87%,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共16项,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快拨付资金进度、调整账目、完善手续、健全机制等整改落实金额151471.36万元。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立案3起,对6名责任人作出处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本级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准确,部分决算收支与预算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区财政已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程序于202112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并审议通过。2022年预算编制充分考虑新增债券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土地市场现状等因素对全年预算收支的影响,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2.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区财政已于20227月底前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二)关于财政管理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违规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的问题。区财政根据国库库款情况,制定了还款计划,分三年归还财政专户。

2.部分土地出让金本金未按时收缴的问题。区政府成立攻坚小组,督促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加大清缴力度。20228月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会同各乡镇和竞买人召开专题调度会,协商清缴事宜。1个地块已于20224月缴清土地款2677.2万元,其余欠缴款尚在追缴中。

3.滞留财政资金的问题。区财政已于20221月将滞留本级国库资金的全部指标下达至项目单位使用,并按照盘活存量资金有关规定,对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将予以收回统筹使用。

4.项目实施进度偏慢的问题。南康经开区管委会、住建局、城发公司等项目业主单位加快推动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决算,区财政已将4个项目剩余资金于20221月拨付到项目单位,拨付率100%

(三)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未经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问题。区直机关工委、区残联、区林业分局、区工信局、南康经开区管委会等5个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实施细则,规范了年度预算和预算调整的研究和决定程序。

2.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区残联、南康经开区管委等2个单位对财务制度进行健全完善,将所需预算资金、专项资金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做到单位所有收支全部列入预算,不隐瞒,不少列。

3.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区直机关工委加强了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区林业分局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的操作规程。区工信局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南康经开区管委会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支出预算,做到不超预算。

4.无预算列支的问题。南康经开区管委会加强了部门预算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做到无预算不安排支出,编制下年预算时做好经费测算,在核定的经费预算内安排支出,并按程序报批调整预算。区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整改方案》,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依照预算安排支出,今后在编制年初预算时科学测算预算资金,精准编制预算。

5.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购入资产未列入部门采购预算的问题。区残联要求财务人员与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加强沟通配合,共同精准摸清年度部门采购情况,按照保守估计、适度超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区林业分局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行采购项目预判,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购入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区工信局已加强对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杜绝不履行程序购置固定资产的现象。

3)未按规定向收款人取得发票。区林业分局已补取票据,今后严格按照报账和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财务报销。

(四)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挤占挪用救助补助资金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将涉及挤占挪用补助资金8.11万元已归还资金原渠道,1个乡政府和3个乡镇敬老院出台制定工作规章、财务管理办法共4项。

2.截留救助补助资金的问题。涉及的2个乡政府已将截留资金共8万元拨付至敬老院账户,并分别制定了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3.个人侵占和收入未入账的问题。相关敬老院和个人已将长期占用或未入账资金共计3.11万元,分别进行了结算或入账处理,侵占捐赠物资已归还。1个乡政府出台了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和敬老院工作规章制度共2项,3个乡镇敬老院均完善了敬老院监督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全面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移送问题线索已结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处分1人。

4.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截至20228月区民政局已清退54人,剩余8人因疫情和生活条件未明显改善,保留待遇,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规范制度的文件,完善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和动态调整机制。

5.重复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区民政局加强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工作,重复享受救助补贴资金1.18万元已全部追回上缴财政

6.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的问题。区民政局组织乡村两级再次核实,已将37名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常态化排查和精细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保障范围,加大排查力度。

7.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事3人已将重复报账资金共计0.75万元分别归还相关敬老院财务,3个乡镇敬老院均健全了敬老院监督管理制度和敬老院财务制度,2个乡镇敬老院已健全物资台账。移送问题线索已结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作出书面检查2人。

8.集中供养特困精神病患者既享受了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又享受了住院期间的财政兜底保障政策的问题。区民政局已会同区财政优化了资金监管审核程序,出台了《关于加强集中供养特困精神病患者长期住院期间伙食费管理的通知》,明确由集中供养机构将集中特困人员伙食费定期划入医院,区财政不再向医院报销集中供养人员的伙食费。

三、采纳审计建议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截至202212月底,被审计单位出台完善规章制度16项。

四、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少部分问题由于需一定时间和程序,或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仍在继续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后续整改计划和措施。

以上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下一步,区政府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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