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1日起,对赣州市南康区2018年以来征地拆迁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张俊华(中共党员)
审计组副组长:吴才全(中共党员)
审计组成员:叶常平(中共党员)、高联民(中共党员)、李日红(中共党员)、江萍(中共党员)、廖倍(中共党员)、赖林芳子(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