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稿)
2023年9月7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整改工作调度会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清单化模式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真抓实改,关于本级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级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准确,部分决算收支执行与预算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财政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程序于2023年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并审议通过;二是在2023年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区充分考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市县机构调整、土地市场现状、财力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全年预算收支的影响,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准确编制财政收支预算。
整改结果:已整改。
2.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财政局已于2023年1月底前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关于财政管理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违规对外借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财政局对借款资金进行认真梳理,积极对接经办的业务科室和借款单位,了解借款单位现有的财务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催缴、发送欠款催收通知单、电话通知等方式联系单位与财政进行对账,要求借款单位出具明确的还款来源和归还时间,及时足额归还财政借款。
整改结果:已整改。借款已于2023年3月24日通过国家金库缴库的形式缴入财政账户。后续区财政局将严格规范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控制新增借款,及时催缴借出款项。
2.部分土地出让金本金未按时收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财政局已督促区自然资源分局加大清缴力度,切实履行催收欠缴土地款职责,确保将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二是成立了区财税重点任务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调度,已将“加快欠缴土地款追缴”工作事项纳入2023年区财税重点工作清单,明确了区自然资源分局为该事项牵头单位、各乡镇为责任单位,强化欠缴土地款追缴。 有4个地块欠缴土地出让金已于2023年7月缴清;其余地块欠缴款正在追缴。
整改结果:整改中。
3.滞留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财政已将收回的上级资金在2023年年初预算重新安排,于2023年3月前全部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重新下达,预算单位可根据资金支付需求进行支付。二是区财政局在日常工作中已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决(结)算办理,切实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闲置。
整改结果:已整改。
4.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清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财政于2023年1月将未清理账户撤销,并入财政专户进行统一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未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涉及单位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相关规定,强调预算编制、调整工作重要性,今后将预算编制、调整工作及时进行会议讨论。
整改结果:已整改。
2.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未细化。
整改落实情况:涉及单位均承诺在今后编制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收支管理要求,将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合理控制预算规模,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升预算编制水平。
整改结果:已整改。
3.少数单位部门预算未及时公开。
整改落实情况:涉及单位均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公开。
整改结果:已整改。
4.决算(草案)数据编报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涉及单位加强对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编制决算报表方法的学习,详细掌握决算报表系统的审核要求,做到决算编报完整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
5.扩大开支范围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涉及单位对超范围发放的奖金、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已追回,上缴区财政;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合理规范列支单位经费。
整改结果:已整改。
6.少数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
整改落实情况:涉及单位已于2023年6月9日将未上缴款项上缴至指定账户;组织财务股人员及报账员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赣州市南康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财经规定进行了学习,今后将持续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7.政策落实不精准。主要是区乡村振兴局将1名财政供养人员纳入“雨露计划”补助0.3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区乡村振兴局已将补助资金0.3万元全额追回。
整改结果:已整改。
8.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落实情况:区乡村振兴局已调整账务,今后将加强对单位财务的监督和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9. 政府购买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区商务局强化业务培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政策,在政府采购的招标、验收、支付款项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办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10. 少数单位会计信息不够真实。
整改落实情况:区金融服务中心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文件精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做到规范单位会计核算。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关于南康区2018年以来征地拆迁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挪用征地拆迁专项资金7.6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为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朱坊乡已通过乡政府自有资金对专项工作产生的费用进行回补,7.69万元已由乡级转至国库。下一步,朱坊乡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着力做到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挪用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2.超红线范围征地。
整改落实情况:唐江镇将严格按照上级划定红线范围征地,杜绝超范围征地的情况,并对超红线征收的土地加强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3.部分征拆项目补偿把关不严,造成多付征拆款1.8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龙回镇政府已将多付补偿款1.81万元追回,并上缴区财政。
整改结果:已整改。
4.串换地类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9.33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1)太窝乡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12日制定了《太窝乡征地拆迁工作制度》,完善及加强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石龙村下赖组制定了退款计划并已退款至乡政府1.5万元,相关责任人员移送纪委监委,截止报告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立案审查调查2人。(2)十八塘乡塘兴社区已于2023年8月16日将多补偿的征地款20.84万元退回区财政,相关人员移送纪委监委,截止报告日,诫勉谈话1人、书面检查1人、立案审查1人。
整改结果:整改中。
5.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测绘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九江地质工程勘察院及相关责任人员移送自然资源局监察支队南康大队,并已立案。
整改结果:已整改。
6.多发放补偿款及搬迁奖励。
整改落实情况:唐江镇已追回多发放补偿款及搬迁奖励2.36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7.擅自提高标准发放补偿款14.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镜坝镇政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征地拆迁政策学习;明确责任,组建四个资金追缴工作小组,通过上门入户做思想工作;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追缴,已发放资金追缴律师函,目前已追回2户,追回资金1.3万元。
整改结果:整改中。
8.无依据发放经营性场所增计费用20.16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唐江镇政府已下发了律师函对无依据发放经营性场所增计费用进行追缴;将继续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学习,常态化组织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学习《赣州市南康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试行)》(康府办字〔2017〕20号)等文件,提高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审核,新组建了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审核组,对工作组签订的每一份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层层审核,确保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符合我区现行征拆,坚决杜绝违规情况的发生。
整改结果:整改中。
9.超批准占地面积补偿。
整改落实情况:(1)蓉江街道办事处一是加强政策学习,项目开始时,征拆工作组组长组织全员学习《赣州市南康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拆补偿安置方案(试行)》(康府办字〔2017〕20号)等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二是加强协议核查,组建协议审核组,对工作组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按政策进行审核,查找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出现违规现象。(2)唐江镇一是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学习:多次组织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学习《赣州市南康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试行)》(康府办字〔2017〕20号)等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征地拆迁政策学习会议,会上讲解了征地拆迁政策。二是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审核,新组建了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审核组,对工作组签订的每一份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层层审核,确保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符合我区现行征拆,坚决杜绝违规情况的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10.无依据多支付或多补偿厂棚及附属设施补偿款9.0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太窝乡已于2022年11月25日追回多支付的附属设施补偿款8.95万元,于2022年12月8日追回多支付的厂棚补偿款0.1万元。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太窝乡纪委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结果:已整改。
11.高套拆迁房屋等级类别多发放拆迁补偿款3.0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龙华镇已将多发放征拆补偿款1.38万元追回;东山街办于2023年11月15日已追回多发放征拆补偿款1.71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12.超标准发放货币安置购房补助3.6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东山街道办事处已将超标准发放的货币安置购房补助3.68万元追回。
整改结果:已整改。
13. 少扣减安置购房款2.6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镜坝镇政府已追回少扣减安置购房款2.6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14. 违法建筑认定为合法建筑物。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东山街道办事处4名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区纪委处理。目前区纪委仍在调查中。
整改结果:整改中。
15. 无依据发放其他费用补偿经费0.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横市镇已对此0.8万元材料进行完善补充,并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今后的征拆资金发放材料将由征拆小组严格把关。
整改结果:已整改。
16.征拆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1)蓉江街道办事处一是组建专业队伍,明确专人分管和具体负责管理征地拆迁档案资料,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明确征拆要求,从源头确保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二是改善硬件设施,建设高标准档案室,购置大量档案柜、档案袋、资料盒,按要求落实一户一档资料管理制度,便于档案规范化管理;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各征拆工作组在工作完成一个月内,将征地拆迁户档资料交至征地拆迁办公室验收并移交存档,确保资料完整。(2)横市镇已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横市镇征地拆迁户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今后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