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8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刘佩
审计组成员:江萍(中共党员) 赖忠华(中共党员)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赣州市南康区审计局
2024年4月29日